四外籍男涉抢劫钻石案开审 放货自爆“抢”回来 遇督察买家被擒
四名外籍男子,涉嫌先由三人以扑头方式,抢去一名印度钻石商人价值156万,重逾1千克拉的钻石,然后转售给一名本地买家,交易时更向买家自爆“冒生命危险”,及用铁通抢回来,惟该买家实为一名警务总督察。四外籍男先后被捕,他们否认抢劫及接赃等罪名,案件今(4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Nayab Amin、Adil Akbar、Akram Muhammad及Imran Muhammad,首三被告被控抢劫罪,第四被告被控处理赃物罪。抢劫罪指,首三名被告于去年3月18日在红磡民裕街,连同其他4名身份不明人士,抢劫Nasit Arvind Kanubhai的一个袋子,袋内有8包约1100克拉的钻石、收据和GIA证书文件。
第四被告被控的处理赃物罪,则指他于去年5月11日在尖沙咀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知道或相信该585克拉属于Nasit Arvind Kanubhai的钻石是赃物,而不诚实地协助另一人将赃物保留、处置或套现。
事主带货见客遇袭
控方的开案陈词指,事主Nasit是一名印度商人,平日会由印度购入钻石转售给本地公司。去年3月18日,他约了一名熟客在红磡倾生意,遂将价值20万美金(约156万港元)、总重逾1千克拉的8包钻石放入皮包,随身携带。
但Nasit在红磡下车后,突然被人重击后脑,倒地后再有多名男子用硬物袭击他,抢走装有钻石的皮包。
Nasit被劫后,虽然全身多处疼痛,但因非常担心钻石的下落,隔了一日才去看医生,医生证实他的后脑有一处2厘米红肿。
放售时自爆用铁通抢钻石
去年4月底,调查劫案的总督察透过一名神秘男子安排,乔装钻石买家接触第一至第三被告,相约在九龙湾卡拉OK房见面。当时总督察看见7包连同证明文件的钻石,首被告称钻石是在红磡抢回来的,第三被告则补充他们用铁通抢钻石,并开价60万港元。第二被告期间插嘴,称钻石是他们冒生命危险得到的。经过一番讨论,第三被告最终杀价至40万港元成交。
总督察扮买家交易时拘捕被告
警方安排于去年5月11日与被告交收钻石,当日第一和第二被告相约总督察在尖沙咀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交货,第四被告则把一个背囊带到酒店交给第一被告,第三被告期间一直在酒店外守候。警方其后分别在酒店房和街上拘捕案中4名被告,次被告警诫下坚称:“我冇做过”。警方在行动中起回价值103万美元(约80万港元)的钻石,但未能寻获其余钻石。
案件编号: HCCC1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