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老师向富家女生求爱不遂 易服兼用母身份证上门纵火 囚57月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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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老师为居于罗便臣道的20岁外籍女生补习时,疑爱上对方,惟求爱不遂,他涉嫌盗用母亲的身份证,易服潜入女生住所门外倒不明液体及纵火等。他早前承认刑事毁坏及纵火等罪名。案件今(23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时指出,当时事主在单位中,而被告在单位外放火,加上他乔装成女性,认为他是有意图伤害事主及在长久计划下犯案,遂判被告入狱57个月。
被告林世贤(27岁,报称无业)被控1项刑事毁坏、1项纵火及2项使用他人身份证罪,指他于2023年5月14日,在半山罗便臣道花园大厦某单位外,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Saha Prosenjit的地板;及于同年5月15日在尖沙咀重庆大厦D座Australian Guest House,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属于Lee Sook Yeo的身份证;及在5月17日,用火损坏属于Saha Prosenjit的地板,以及同日在花园大厦大堂,使用属于Lee Sook Yeo的身份证。
出示母亲身份证而获准上楼
案情指,被告为女事主的补习老师,曾为她补习经济科,在追求她的时候曾被拒绝,其后两度到访女事主所住的大厦淋不明液体,第三次更戴上假发和口罩,并向大厦保安出示母亲的身份证而获准上楼,事主父亲其后在门外发现一个卡式石油气炉及燃点过的报纸,于是关掉石油气炉后追捕被告,最终在大厦外截停他。
官斥被告三度折返且行为变本加厉
暂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时质疑,辩方大律师指被告没有意图伤害事主的说法,她指出,事主当时在单位内,被告在外放火,被告更是三次折返单位,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有意图伤害事主。她又提及,被告乔装成女性,其行为为长久计划下犯案,犯罪对象亦可能是随机任何一位女性,对社会造成风险,遂判被告入狱57个月。
案件编号:DCCC8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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