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议员】汤家骅料DQ议员难过确认书一关 4子批剥夺政治权利

撰文: 何宛儿 李大炜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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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DQ议员或参加补选争取重返立法会,不过资深大律师兼行会成员汤家骅则认为,4人可能未能通过确认书一关,指选举主任或因4人曾涉宣誓案而将他们拒诸门外。不过,姚松炎和刘小丽均认为应可通过确认书一关,若因宣誓案而不过关,则反映政府对他们严重政治打压。

汤家骅认为,4人若参与补选,或难过确认书一关。(资料图片)

汤:需提出有力证据“痛改前非”

行政会议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4人曾涉宣誓案,法庭客观或观感上已认为4人不拥护《基本法》,故选举主任可以此为理据,质疑4人未必拥护《基本法》,4人参与补选时,或需提出更有力证据证明已“痛改前非”,否则难过确认书一关。

对于汤家骅的说法,其中一名被DQ议员罗冠聪认为,确认书具筛选政治意见作用,本身已是打压工具,亦是一种“僭建”,对有意参选的人来说不公义,剥夺公平的被选举权。至于会否参选补选及签署确认书,罗指到时再决定。

刘小丽则重申,于立法会两次宣誓均获监誓人都接受,认为被判宣誓无效属粗暴打压。她称现在对政府的道德底线已没有信心,相信政府会“有权用尽”。她直指确认书安排不合理,但相信无可能不过确认书一关,认为选举主任若因其宣誓时的仪态就判断她不拥护《基本法》,属不合常理。若果将来参加补选时,因宣誓案判词而不能通过确认书一关,是非常严重的政治打压。

姚松炎表示,其宣誓遭裁定无效,在于格式不符,形式上不准确,而非涉及不庄重,相信他日参与补选时,若选举主任以宣誓案作为拒绝他参选的基础,证据并不足够,认为需要更有力证据证明他不拥护《基本法》。他相信,若选举主任仍讲法治和道理,根本没有理由拒绝他参选,若因一宗宣誓案件而拒绝他日后参选,有如剥夺他的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