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汉跟踪心仪同事被判监 出狱后再跟被捕 认过份咗判囚2个月
去年才因为跟踪心仪前女同事被判囚8星期的男子,疑出狱后再次跟踪同一女同事,女同事并发现其办公室附近山坡,有镜头及太阳能反光板等东西,她怀疑与被告有关,最后再报警。男子早前再承认游荡罪,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律师求情指被告“过份咗”,但认为他只是与人沟通上有问题。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行为对事主造成滋扰,希望他接受辅导后不会再犯,判他入狱两个月,明言若再犯下次会加重刑期。
被告去年曾因滋扰同一人被判囚
被告巫骏灵,29岁,无业,他承认于2024年10月17日,在葵涌大连排道192号至210号伟伦中心外游荡,而他单独在该处令女事主X合理地担心。
根据资料,被告曾于2024年2至3月跟踪同一名受害人,去年9月因3项游荡罪被判囚8星期。
事主发现办公室附近山坡有镜头
案情指,被告与女事主X曾是同事,被告2023年6月首次向X表白,但被拒绝,他其后再接再厉,但一直被拒。被告自去年1月开始在X的住所附近出现,又跟她回家。X于去年9月27日及10月8日,2次在葵涌的办公室附近见到被告,又于10月14日在办公室附近的山坡上发现疑似镜头及太阳能板的物品,怀疑与被告有关,于是报警。
被告被捕时称刚行完山
X父之后亦有接送X上下班。2024年10月17日下午约5时许,X在葵涌下班时,见被告在其后方约7米地方,便告知父亲。X父跟着被告,被告则走向伟伦中心时逃走,X即大叫,有途人把被告截停。被告同日被捕,他警诫下说:“我啱啱行完山,去紧葵芳地铁站返屋企。”
被告在录影会面再否认犯案,但认X是其前同事,亦认曾向X示爱,但指X没有直接回答。他当日在葵涌遇见X,因早前曾被捕并担心再惹事端,故想远离X及其父亲。
求情称与人沟通出现问题
辩方称,被告失去自由后已作反省,心理报告指他重犯机会低。被告案发时是“过份咗”,已上一课,相信他只是与人沟通出现问题才犯案,社工表明会向他提供辅导,改善他在与人沟通以及交友的能力。
官斥被告行为令受害人承受极大压力
李官指,被告过往一直奉公守法,后来因感情问题而犯案,但他在上次定罪后不久又再犯,且是同一名受害人,其行为对受害人造成极大压力及滋扰,监禁是合适判刑选项。
案件编号:WKCC459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