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山自辩|妇科教授指许曾邀合作研究 认研究方法有变或被终止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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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医学院前副教授许金山涉用瑜伽球毒杀妻女案续审,许金山今(18日)传召辩方专家证人,中大妇产科时任部门主管黄志超教授作供。黄供称,许于案发时拟邀请他参与治疗一氧化碳中毒病人研究。黄同意,若许的活兔一氧化碳实验被发现研究方法有变动,会被终止实验及须交由内部委员会跟进。

中大时任妇产科时任部门主管黄志超被传召作供,承认许金山曾邀他作一氧化碳实验。(陈晓欣摄)
许金山案发时是中文大学医学院麻醉及深切治疗学系副教授,他早前自辩时称,原本计划有一个宏大的研究计划,但没有与他人谈及。(资料图片)

有研究向孕妇输氧会破坏母子细胞

许金山传召中大妇产科时任部门主管黄志超为他的辩方证人。黄称,他在2002年首次与许合作研究,分析异构前列腺素,研究发现为孕妇输氧会破坏母子细胞,论文曾获英国顶级期刊刊登。案发时许拟邀请黄参与治疗一氧化碳中毒病人的研究,本案的活兔实验属该研究的前期阶段。

若计划书不断修改会阻碍进展

许早前证供指,进行动物实验需向动物伦理委员会提交实验计划书,但许的实验未获准许进行。许今问黄就本案的活兔实验而言,如果计划书须不断修改再提交代审,会否阻碍研究进展。黄同意。

若改研究方法或会被勒令停止实验

许又问,若研究员在突击检查中被审查员发现研究方法有变动,例如改变抽血使用的导管等,会否构成麻烦。黄指审查员会勒令停止实验,并上报内部委员会,根据严重性作出跟进。

被告许金山,案发时53岁,在中大医学院麻醉及深切治疗学系副教授。他被控2项谋杀罪,指他于2015年5月22日谋杀妻子黄秀芬(47岁)及次女许俪玲(16岁)。

案件编号:HCCC38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