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注册局|社总称有已复牌社工须补交刑事案资料 忧陷无限轮回
政府今年七月修例改变社工注册局的组成,并新增有限期注销社工注册的权力,又订明被裁定国安法罪成的注册社工需要永久除牌。新注册局上场至今,有11人因干犯不同罪行,被注销社工注册3个月至3年不等。
社会工作者总工会反映,新注册局上场后,有过往曾停牌但后来成功重新注册的社工,收到注册局通知要求补交有关刑事资料。同时,社总收到有社工求助,指有社工收到的注销通知信,并没有标明是永久注销,但同时间亦无订明时限。
社总担心“翻兜”审查曾犯罪社工情况会形成“无限轮回”,又认为注册局应该公布决定注销牌照期长短的准则。社总曾就事件去信注册局,但未获正面回复,《香港01》正向注册局查询。
有社工牌照被注销但不知时限
立法会今年七月通过政府提出的《社工注册条例》,修例后社工若被裁定触犯“可令社工专业声誉受损”、“可判处监禁”的罪行,注册局有权指示将其姓名永久、或者不超过五年的“合适期间”内剔除。
社会工作者总工会主席张志伟表示,新注册局上场后,社总收到有社工反映,其注册被当局注销,惟通知信未有列明时限,亦未列明永远注销。
张志伟表示,修例前有社工被停牌时,注册局同样不会在通知中列明时限,不过,他难以理解为何修例后仍会出现旧做法。社总曾就事件回信注册局,询问有注销期及无注销期的分别,但当局只引用了《条例》,解释当局有权使用上述两种做法,未有正面回应。
重获注册社工被“翻兜”要求补交资料 张志伟认为不恰当
另一个新注册局上场后行动,张志伟透露,有过去曾被停牌但后来成功重新注册的社工,收到注册局通知,要求补交有关刑事资料。
日前注册局主席许宗盛则向传媒承认有关做法,指现届注册局重新审视了曾犯案罪成、在上届注册局获续牌的300多宗个案,其中一人在今次审视后发现个案情况“与一般人对社工看法不符”,需停牌处分。
张志伟直言做法不恰当,认为过往注册局重新容许停牌社工注册,等同确认他们合适重返岗位,而新注局的做法等同“翻兜”,又忧虑会陷入“无限轮回”,“啫系每三年转一届人嘅时候,都可以睇(审视)一次?”
张志伟认为最长停牌五年严苛
新注册局上场后,随即在10月引用修例后新增的权力,宣布11人因不同罪行罪成,被注销社工注册3个月至3年不等,其中8人涉及反修例事件,大部份人注销期都比案件的判刑刑期长。张志伟认为,数以年计的注销,对本身已需要服刑的社工是严苛惩罚,又关注最高五年注销期,属权利过大,“如果你停我五年,我五年内唔可以再申请(注册),等于我个Career完咗”。
另一个张志伟的关注点,是这些社工若经过注销期后再申请注册,会否因同一罪行再次被拒。社总同样有去信注册局询问,而注册局则引用了《条例》,称注册局有权拒绝任何触犯过“可令社工专业声誉受损”、“可判处监禁”罪行的人士,注册成为社工。
张志伟认为注册局未有承诺社工经历注销期后可恢复注册,令人担忧,认为若此事当真发生,等同重复处罚,又认为被停牌的社工已受了惩处,但当局模糊的答法,令他们无法得知自己未来仍可否重返社工岗位,形同漫长痛苦的煎熬。
社总盼注册局行使注销权克制 让业界知悉“量刑”标准
张志伟认为,让一个犯过事的人,在改过自新、浪子回头后重投同一行业,是很好的示范,又提到以往曾有运毒、贩毒或吸毒人士,在经过深切反思及改变后,成为社工向学生分享自身经历,甚至更有教化作用。他又强调,社会需要传达鼓励人改过自新的价值观,“我哋真系要容许人改过自新,唔系话一错就终身”。
社总期望注册局在行使注销权时保持克制,尽量缩短注销期,避免摧毁被定罪社工的职业前景,又期望注册局可以清楚公布注销期的准则,例如什么罪行会导致没有期限注销,什么罪行又会有注销期,以及注销期长短的决定标准,又强调注销期作为一种惩罚,业界有需要知道其量刑标准。
狄志远称无必要改动旧做法 冀注册局交代准则
立法会社福界议员狄志远指,注册局过往处理犯过罪的社工,多年来都有一致做法,行之有效,无必要变动,又认为社工注册并非政治审查的过程,所以除了国安法有关罪行外,注册局应沿用过往的做法。
狄志远又表示,自己亦有收到社工未能续牌的求助,“以前就OK,今日就唔OK”,认为反映新注册局的标准有改变,坦言自己亦未能拿捏清楚。
他又指,“而家最大嘅疑问就系点解以前得,今日就唔得,呢个疑问就已经可能令人担心”,认为注册局应该提高透明度,主动向业界交代有关准则,以免让社会误会修例的目的是政治审查多于改善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