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诈弹】虚报机场有炸弹 警搜索无果 中年男涉浪费警力被捕

撰文: 邵沛琳
出版:更新:
一名54岁姓沈男子报案指,有人于香港国际机场放置炸弹,他涉嫌“浪费警力”被捕。(资料图片)

今日(28日)早上10时,警方接获一名54岁姓沈男子报案,他指有人于香港国际机场放置炸弹。警员接报到场经搜索后未有发现。经调查后,于柴湾区拘捕该名报案男子,他涉嫌“浪费警力”被捕,案件交由东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

本港法例:浪费警力可处罚款$2,000及监禁6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221章91条(2),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虚报,内容倾向于显示已有人犯某罪行,或倾向于对任何人或财产的安全引起忧虑,或倾向显示他有对警方的调查具关键作用的资料,因而导致任何警力的浪费,即属有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