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拘29岁女 涉感情纠纷“起底”向服务供应商披露事主资料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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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15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29岁中国籍女子,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一名女子的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调查指,遭起底的女事主3年前认识一名男子,并发展男女朋友关系。其后收到被捕人讯息、声称是男子的未婚妻,由去年3月起,事主不断收到不同服务供应商的来电及讯息,获悉有人用她的身分查询或登记约会等。被捕人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15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29岁中国籍女子,涉嫌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资料图片)

私隐专员公署调查显示,事主于2021年认识一名男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有一名女子透过社交媒体平台联络事主,指自己与该男子交往多年,并且是该男子的未婚妻。事主知悉情况后,与该男子分手。及后由2023年3月起,事主持续收到不同服务供应商的来电及讯息,因而获悉有人在没有她的同意下,向不同服务供应商披露她的个人资料,并用她的身分去查询或登记约会配对、婚纱、婚宴、财务规划、进修及移民等服务。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电邮地址及手提电话号码等。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私人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