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生涉用假成绩报中大 控方需时再取意见 官准被告短暂离港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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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学生涉向中文大学递交虚假成绩表,被控1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案件今(4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再讯。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2月16日再讯,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及检验被告的手机。裁判官覃有方准被告继续以1万元现金及人事担保候讯,并准她在11月6日至20日短暂离港。

女被告吕云妮。(陈晓欣摄)

被告有香港身份证

女被告吕云妮,23岁,学生,有香港身份证,被控于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期间,在香港知道或相信有关虚假文书,即一份成绩单属虚假,而使用该文书,意图诱使香港中文大学的教职员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香港中文大学不利。据悉,被告现被停学。

被告今由资深大律师林颖茜代表。控方今申请押后6周,待索取法律意见及检验被告的手机,裁判官批准押后至12月16日再讯。

辩方索讼费被拒

辩方又称,今早才获告知警方须检验被告的电话,遂提出讼费申请,辩方另申请被告于在11月6日至20日短暂离港。裁判官拒绝讼费申请,但准被告在相关时段离港。

案件编号:STCC36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