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重建至2048 议员促压缩年期 办睇楼团供居民选择安置方案
房屋署周四(30日)向黄大仙区议会提交彩虹邨重建建议方案,计划11幢楼宇分3期重建,受影响住户可迁往2028/29年入伙的新美东邨,料清拆期会到2042至2043年,整个重建工程料2048至2049年完工。黄大仙区议员莫健荣指目前清拆时间表每阶段须花7至8年,希望每阶段可压缩一两年,减少对街坊影响。他指有第一阶段须搬迁居民因有情义结,希望能留在本邨,冀房屋署能酌情将该批居民原区安置在第二及三阶段清拆楼宇,之后再安排重置到同邨新建单位。立法会议员颜汶羽希望当局可搞“睇楼团”,让居民决定选择搬至新美东邨还是购买绿置居。
▼彩虹邨即将展开重建▼
黄大仙区议员莫健荣表示,认为政府公布彩虹邨重建明确时间表是好事,目前看来预料要花20年时间完成,希望过程用新技术减少砂尘及噪音,同时建筑车辆出入亦应有完善安排,减少对仍在该邨居住居民的影响。
他又说,清拆分三期、第一阶段2028年开始,最后要到2043年,即每期须要7至8年时间,希望当局可尽量压缩清拆及建筑时间,例如多利用组装合成建筑法等,将每一阶段时间压缩一两年。
莫健荣又说,时间表公布后街坊想法各有不同,不少居民表达想尽早搬以改善环境,以及不想住在地盘旁,大部分倾向搬往同区的新美东邨,认为该处较宁静;小部分居民则倾向买附近绿置居。
他又说,有一部分第一阶段须搬迁居民有情义结,希望留在本邨,想搬迁至同邨仍未清拆的单位,已将意见向房署反映,署方反应正面,至于首阶段迁拆不会影响非政府组织,以维持邨内相关服务。他希望房署主动发信予区内一些合资格申请大屋搬细屋终身免租计划的租户,鼓励他们申请。
立法会议员颜汶羽则希望当局可搞“睇楼团”,让居民决定选择搬至新美东邨还是购买绿置居,又称目前商户会在搬迁期前结束合约期,要求新美东邨铺位应优先预留给彩虹邨受影响商户。
他要求压缩工序,又说认为重建计划下对交通规划只是小修小补,必须大刀阔斧改变彩虹回旋处交通,建议于新清水湾道兴建横跨彩虹邨的行车天桥,往返太子道东,善用牛池湾做好交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