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索偿案|指港注册公司擅自转移资产 两投资者追185万胜诉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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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交易平台JPEX去年被证监指无有效牌照后,有投资者发现户口钱包的资产被转走。两名投资者早前入禀追讨约185万元,并称因曾出席网红林作所办讲座,相信JPEX是持牌可信才开户,后来发现户口的资产在未授权下被转走。其中一名女原告针对JPEX在港注册的公司,申请缺席判决。区院法官今(29日)就其申请下判辞,裁定该原告胜诉,指该在港注册公司作为受托人,却擅自转移原告资产,下令该公司须向原告交还泰达币或作等额赔偿,并需支付讼费。

原告Chan Wing Yan(音译陈颖恩,下称陈)及Lee Sung Him Herbert(音译李信谦,下称李),7名被告:JPEX在澳大利亚的注册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在港注册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个区块链钱包地址的持有人、场外交易所“Coingaroo”总经理赵敬贤;及任何透过实施、协助、参与,导致两名原告将资产转移给上述6名被告的人士。陈针对次被告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提出是次申请。

原告陈颖恩(译音)称因曾出席网红林作(图)的讲座,而相信JPEX是真确及可信的交易平台。
加密货币平台JPEX于2023在香港大肆宣传,证监会同年9月警告其有多处疑点,指JPEX在港并无有效牌照。(劳显亮摄)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JPEX2023年9月13日遭证监会点名,其后证监会指出由于事件可能涉及诈骗,将案件转介警方。警方于10月拘捕廿多人,包括行政总裁陈小龙。(网上图片)
警方在JPEX案拘捕行动中,检获大批证物,包括800万元现金、名贵首饰、电话、电脑及与JPEX相关的文件等。(左朗星摄)
警方在JPEX案拘捕行动中,检获大批证物,包括800万元现金、名贵首饰、电话、电脑及与JPEX相关的文件等。(左朗星摄)
2023年9月18日,警方指加密货币交易平台JPEX涉诈骗,曾宣称申请成为JPEX合伙人的林作亦被警方拘捕,其后获准保释。(夏家朗摄)

曾出席林作举办的虚币讲座

入禀状指,陈于去年7至8月曾参加网红林作举办的虚币讲座,她阅读过林的信息及帖文后,相信JPEX为持牌,并相信此乃真确及可信的交易平台,陈及李遂在JPEX开设3个帐户,并多次存入虚币,包括从虚币平台“币安”,向JPEX的户口存入约6220泰达币。

曾将185万港元转到指定户口换泰达币

陈又称曾用林作提供的邀请码到Coingaroo买入泰达币,并在赵敬贤指引下,转帐185万港元到赵于天星银行及理慧银行户口,以换取等值的泰达币。

户口钱包的钱在未授权下被转走

证监会去年9月13日发警告声明,指JPEX并无有效牌照,亦无作牌照申请,JPEX翌日即高昂手续费限制用户提走虚币,陈在区块链浏览器发现,她与李3个户口内的钱包内的金额,在未获授权下被转走,但JPEX帐户表面仍显示用户持有的JPC及JPP平台币、比特币及泰达币,余额约等值26.4万泰达币。

官接纳陈的说法

法官今就原告和次被告JPEX在港注册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的案件颁下判词,称接纳次被告作为受托人违反其应有的责任,即以信托形式为原告持有泰达币,但在未经授权下将泰达币存款转移到其他未知的钱包中;且无视原告的要求,未能或拒绝向其支付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泰达币存款。

命令次被告须交还泰达币

法官最后表示,次被告缺席审讯及未有提供任何抗辩的情况下,认为原告已提供充份理据,故裁定原告胜诉。法庭因而发出禁制令,禁止次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下处理涉案资产;命令次被告须交还涉案泰达币或作等额赔偿,及支付12万港元讼费。

案件编号:DCCJ 297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