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皇发逝世】新界王掀棕土风潮 一手将丁权过渡九七
人称“新界王”的乡议局前主席刘皇发病逝,享年80岁。出身贫困的刘皇发,中学毕业后曾靠耕田为生,但对土地有情义结,其后不断买地投资令他成为大地主“新界王”。商而优则仕,他其后晋身立法机关,更有份草拟《基本法》,并为原居民在地权、丁权等权益与各派角力,成功让“丁权”顺利过渡九七。而他在新界土地问题上,亦成功战港英政府,令新界出现农地变“棕土”的情况。一届贫苦农民,成长发迹经过与香港发展轨迹相似,且看他如何蜕变为叱咤新界与政坛的风云人物。
中学毕业后务农 雨水伴饭当一顿
生于1936年、在屯门村落土生土长的刘皇发,是客家人,作为家中独儿,虽然命名为皇发,但成长却过得甘苦。他早年接受访问时,曾提到自己年少在农村因为穷,没鞋穿而赤脚奔走,中学毕业后更曾务农为生,曾经历过不够粮食而挨饿的岁月。他亦提到,每当在田边吃饭时,若遇上大雨会索性以雨水当作汤,伴饭吃变成一顿泡饭。
不忍乡民困苦 踏上政途
1960年,年仅24岁的刘皇发当选屯门龙鼓滩村村代表,成为当时年纪最轻的乡村代表。他当时是在前任新界乡议局主席陈日新的支持下成功当选,12年后更晋身为屯门乡事委员会副主席。他在过去曾提及,年幼时因为见到乡民生活困苦,立志为大家脱贫,最后决定从政,展开近半世纪的从政生涯,由村到乡,再由乡议局、区议会到立法会,各级议事堂,都见到他的身影。
游说村民低价卖地予政府
其后,刘皇发成功游说龙鼓滩村民,低价出售地皮予政府用作英军操炮区,并得到香港政府的赏识,令其政坛之路更为平坦,1973年,刘获香港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1980年,出任新界乡议局主席,一做便是35年,直至身体不适才交捧予儿子刘业强。
有余就买地 遂成新界王
刘皇发坐拥新界大量土地,他曾指父亲早于50年代,一有余钱便会买地,希望以收田租改善生活。刘皇发“有样学样”,见屯门新市镇发展在即,购入当区大量土地,由于投资有道,不少地皮都升价百倍。他又与大地产商合作,由他出地,地产商出钱,一起合作建设。
“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
为新界人交涉中港英 任基本法草委促40条出现
刘皇发的政治力量亦由他踏入政坛后不断扩张,“发仔”辈份越来越重成为“发叔”,1980年执掌乡议局后,在乡村声望极高的他未曾接受法律教育,却于1985年获内地当局委任成为《基本法》草委成员。时任草委会秘书处负责人陈佐洱曾在报道中表示,刘本人在草委开会时都不说话,但一论及原居民权益便会站起,面对其他委员意见,他执着坚定地发言,最终促使《基本法》第40条的出现,即“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
陈佐洱曾戏言:“《基本法》40条等于刘皇发,刘皇发等于《基本法》40条。”正因为刘皇发的坚持,九七回归后新界原居民继续享有丁权等“传统权益”,成为特区政府近年不敢触碰的政治禁区,亦成为土地发展与原居民的矛盾根源。
生发案农地放建材 胜诉衍生棕土
80年代香港经济起飞,农业式微,由刘皇发出任主要股东的“生发地产”,在扫管笏一块农地上摆放建筑钢条,但未获政府批准,公司遂入禀法庭,几经转折,案件在当时最高法院机关枢密院获判终极胜诉。自始有关农地或旧批约地段,除了避免从事“发出恶臭或令人厌恶的行业”的条文外,地段没有土地用途限制。即是只要发展不包括任何建筑物,地段拥有人可以把土地用作农业以外的用途,案例遂成为今日新界存在大量棕土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