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养老|11.1起增至11间院舍 分布广州、佛山、中山等5城市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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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扩充套件“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社会福利署今日(22日)宣布,由11月1日起,新增7间安老院为认可服务机构,总数增至11间,分布于广州、佛山、中山、深圳和肇庆,为参加计划的长者提供资助护理安老宿位。
社署表示计划下新增7间安老院为认可服务机构,其中5间由内地机构营运、另外2间由香港机构与内地机构合作营运,分布于广州、佛山和中山,为参加计划的长者提供资助护理安老宿位。
连同原有2间位于深圳、一间位于佛山和一间位于肇庆的安老院,参与计划的安老院总数增至11间,分布于5个大湾区内地城市。
分担长者医疗费 每年门诊费用最多一万 住院最多三万
施政报告亦提出,为这项计划下的长者分担医疗费用,每人每年的门诊费用上限为1万人民币、住院费用上限则为3万人民币。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接受传媒访问时解释,以有肺病、高血压、糖尿的长者为例,上述门诊费用足以支付他每月看一次医生、及全年药费;而上述住院费则足以应付长者中风、跌倒骨折,住院20日的费用。
“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最初为社署于2014年6月推行的试验计划,至2020年恒常化。有意参与计划的长者须先经安老服务统一评估,轮候资助护理安老宿位。计划提供的属资助服务,长者在计划下,入住广东院舍后,无须再支付在院舍的食宿费用、护理服务及个人照顾费用以及基本医疗费用;但长者须自费项目包括消耗品,例如尿片、伤口敷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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