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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强积金“对冲”25年5月1日实施 政府资助25年助雇主适应

撰文: 客户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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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于2025年5月1日(即转制日)实施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下雇主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长服金)的安排(“对冲”安排),改善雇员的退休保障。

如雇员在转制日或之后开始受雇,雇主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将全数不可“对冲”其遣散费/长服金。雇主的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累算权益和归因于雇员服务年数的酬金,则仍可继续“对冲”其遣散费/长服金。

取消“对冲”安排不具追溯力,如雇员在转制日前已受雇,雇主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仍可“对冲”其转制日前受雇期所产生的遣散费/长服金。

25年资助计划 协助雇主适应取消“对冲”安排

政府会向雇主提供为期25年、总额超过330亿元的资助,分担雇主在取消“对冲”安排后的遣散费/长服金支出,协助企业适应政策转变。

资助计划会按雇主同一年度内累计支付所有雇员的遣散费或长服金转制后部分,以50万元为界线,划分不同的雇主负担比率,负担比率以外的余额由政府资助。在50万元界线内的个案会获较高资助。

在取消“对冲”后首9年,雇主就每名雇员所需负担的款额更会“封顶”。如按负担比率计算,雇主须负担的款额超出“封顶”金额,雇主只需支付“封顶”金额。首3年的“封顶”金额低至3,000元。参考例子如下:

政府已推出网上计算工具,协助雇主及雇员计算取消“对冲”后的遣散费及长服金、雇主可获的资助款额,以及雇员的权益总和。

想了解更多,欢迎浏览取消“对冲”专题网站:https://www.op.labour.gov.hk/tc/main.html

(资料由客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