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旅局推重点演艺项目计划 入围最高获1500万资助 名额限4个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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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旅局今日(2日)公布推出“重点演艺项目计划”,每个入围项目的直接资助额最高1,000万元,至于私人赞助额及门劵收益亦额外提供配对资助,上限为500万元,即最多合共1,500万元。此外,若入围项目在香港推出第二轮演出,同时规模与首轮相若,则另外可再获首轮资助额的20%。

入围项目必须符合两点,包括在港上演最少15场舞台表演,并要吸引最少1万名观众购票入场。计划分为两期推行,第一期的申请详情将在下月公布,年底前接受申请。

文体旅局推出“重点演艺项目计划”,巩固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地位。(资料图片)

文体旅局:目标培育本地大型表演艺术项目

文体旅局表示,“重点演艺项目计划”目的为选出有潜质的表演艺术项目,培育成为具代表性及可长期公演的本地大型表演艺术项目,巩固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地位。计划将会分为两期推行,每期设有两个名额,第一期的申请详情将在下月公布,并于年底前接受申请。

文体旅局推出“重点演艺项目计划”直资助额最高1,000万元。(大馆图片)

直接资助额最高1000万 额外资助最高500万

每个入围项目的直接资助额最高1,000万元,用作支持创意概念、舞台制作、场地租用、市场推广等开支。同时,当局为了引入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本地表演艺术的发展,并鼓励入围项目争取观众支持,包括对入围项目获得的私人赞助额及门劵收益,额外提供相应的配对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重点演艺项目计划”入围最低条件︰香港上演15场、吸引1万名观众购票入场。(资料图片/陈顺祯摄)

入围最低条件︰香港上演15场、吸引1万名观众购票入场

入围项目必须符合两点,包括在港上演最少15场舞台表演,并要吸引最少1万名观众购票入场。若入围项目在首轮演出获利,并在其后18个月内,在香港推出第二轮演出,同时与首轮规模相若,则可获相等于首轮项目资助总额20%的额外资助,以鼓励成功的项目长期在港公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