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女总督察林婉仪因工殉职 其遗产执行人指警疏忽索偿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水警总督察(追授)林婉仪3年前追截走私船时堕海,最终殉职。林婉仪的遗产管理人本周二(17日)入禀高等法院,指意外因警方疏忽和违反谨慎责任所致,入禀向警方索偿。

执行职务期间堕海殉职的女警林婉仪。(资料图片)
水警女高级督察林婉仪于反走私行动中堕海殉职,寻获遗体后,部分同袍右手按胸向林婉仪致敬。(资料图片:冯国良摄)
2021年11月2日,水警总督察(追授)林婉仪下葬浩园。林于9月25日执行走私快艇追截行动时堕海,失踪多日后被寻回遗体殉职。(梁鹏威摄)
水警女高级督察林婉仪于反走私行动中堕海殉职,事后有四艘水警快艇,于海上兜圈致敬。

原告为林婉仪的遗产管理人林添保,被告为代表警务处处长的律政司司长。林婉仪于案发时为水警女高级督察,警方在她去世后,授予总督察(追授)名誉职衔。

入禀状指,林婉仪于2021年9月25日执勤时,她乘坐的水警快艇在沙洲对开和另一船只发生碰撞,林婉仪堕海失踪。两天后,她的遗体被发现在大屿山二澳对开海面飘浮。原告认为意外因警方疏忽、违反谨慎和法定责任和雇佣合约所致,因此入禀向警方索偿。

案件编号:HCPI26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