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陷阱|私隐署调查五间机构 招聘网站登匿名广告涉骗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公署公布,今年6月至9月,审视了刊登于13个网上招聘平台的22270则招聘广告,当中发现了23则匿名广告,有诱骗求职者递交个人资料之嫌疑,已经主动启动对五间刊登这些广告的机构的调查。
由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私隐专员公署收到57宗有关招聘广告的查询,相关投诉亦有11宗。故此,私隐专员公署采取行动,在2024年6月至9月间,审视了刊登于13个网上招聘平台的22270则招聘广告,当中发现23则匿名广告,有诱骗求职者递交个人资料之嫌疑,已经主动启动对五间刊登这些广告的机构的调查。不过由于调查正进行中,所以未能披露这些机构的名称及种类。而且,由于没有足够资料,很难辨识这些机构的身份。
钟丽玲解释,匿名招聘广告即广告中没有披露招聘机构的名称,或提供足够资料以辨识相关机构身份,以及没有向求职者提供机构联络方式以获取进一步资料,或联络方式未有提供足够资料作辨识,却直接要求求职者递交个人资料,例如香港身份证号码、联络资料或履历等。她指,就算广告中披露了公司地址,但未披露机构名称,亦属于匿名广告。
钟丽玲列举了3个匿名招聘广告的例子,其中有招聘零售经理的广告,只透露工作地点位于尖沙咀,公司为“私人广告商”,性质为全职,但没有披露机构名字,亦没有资料辨识机构身份,及没向求职者提供联络方式;另有匿名广告招聘行政接待员,亦无披露机构名称或可辨识机构身份的资料,以 8个0字作为联络电话号码;另有广告要求求职者将履历表等资料邮寄至一个并非以公司域名注册,或载有雇主身份资料的电邮地址,公署向该电邮地址查询但未收到回复,亦曾致电该机构,惟被立刻结束通话,故展开调查。
私隐专员公署建议求职者,若发现招聘广告有以下元素,即很大机会是求职陷阱,包括:
1. 该广告中没有披露招聘机构的名称或足够资料以辨识相关机构的身份
2. 没有香港的提供方式联络机构业务的进一步资料或联络方式、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辨识机构身份
3. 直接要求求职者递交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匿名广告有机会被用作不当收集个人资料的手法,亦可能让不法之徒利用相关广告收集个人资料作诈骗用途。求职人士在未确定雇主身份的情况下应提高警惕、小心查证,切勿随便回复匿名广告并提供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公署亦指,正调查招聘平台是否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