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偷拍非礼继外孙女被捕 逃走成功但妻女拒帮忙 认罪候判
六旬翁涉趁同住12岁继外孙女入睡时,拉高其衣服偷拍胸部,惟手机闪光灯和快门声弄醒继外孙女,她发现被偷拍继续假装入睡,之后把事告知六旬汉的次女。在次女质问下,老翁道歉并承诺不会重犯。惟两个月后再趁继外孙女睡觉时摸其胸,从而被捕,更被拒保释。老翁趁在医院病房羁留期间逃走,并致电妻子及长女求助,惟妻女均拒绝帮忙,老翁最终再被捕。他今(1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窥淫、非礼及逃离合法羁押或监狱等3罪。法庭先替继外孙女索取创伤报告,押后至10月8日判刑,期间六旬汉续还押。
在伊利沙伯医院逃离合法羁押
被告TFW,65岁,无业。他被控于2023年3月22日,在深水埗白田邨某单位,暗中观察女童X,而X身处属个人按理能被预期可能会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进行私密作为的地方,她身处于令人对保存私隐有合理期望的情况,及被告不理会X是否同意被观察。
他另被指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址猥亵侵犯12岁女童X;并于6月22日,在九龙加士居道伊利沙伯医院逃离惩教署的合法羁押。
事主X被闪灯弄醒继续装睡
案情指,X(案发时12岁)、外祖母和被告居于深水埗白田邨某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约凌晨3时,X在睡房内入睡,被告拉高X的上衣和胸围以手机拍摄X胸部的相片,以及摄录三段影片。X遭闪光灯和快门声弄醒,偷看发现被告正偷拍自己后,假装入睡。被告离开后,X透过WhatsApp 讯息,把事件告知被告次女。
次女发现被告手机有32张X胸部照片
被告次女在同日晚上,在被告的手机发现32张X胸部的相片。她以手机拍下该些相片作为证据,与被告对质。被告就此道歉,承诺删除所有相关相片,不会再犯。同时,被告次女把对质过程录音。
数月后趁X入睡扫其胸
于6月10日早上9时许,被告再趁X入睡,把她的上衣拉高,以手指扫她的胸。X被弄醒后,再假装入睡,直至被告离开。X同样透过讯息把事件告知被告次女,事件报警。
警诫下称咸湿影咗几张相
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我咸湿影咗几张相”,警员则在被告手机发现两张拍到X胸部的相片。
他被控后,不获法庭保释。他于同月21日因抽筋,被送至伊利沙伯医院。他在病房过夜留医期间,左手被手铐锁在病床围栏。惟22日的凌晨4时许,他从防烟门离开病房,沿后楼梯跑向地下。当时手扣仍在病床,没有被解锁或破坏。
逃脱后妻及长女拒帮忙
他离开医院后,乘搭的士到白田邨。途中,他使用的士司机的手机致电妻子和长女,向她们求助但被拒。被告清晨5时许在白田邨附近再被捕,他警诫下称:“我返紧屋企。”
警员在被告手机内仍找到X的胸部照片
法官庭上问及,警员在被告手机检获X胸部的照片,被告是否违反对次女的承诺。控方回应指,该些相片储存在一个并非用户常用的相簿内,因此不肯定被告是否违反承诺,或是以复制形式留在该相簿内。
案件编号:DCCC 128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