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博士生认非礼女子 用繁体字撰求情信 律师指可见被告有诚意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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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读博士的内地生,早前承认在校园内拿著装著精液水试管溅向一名陌生女子,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原定今(9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惟裁判官李志豪指,相关报告并不建议判感化或社会服务令,心理医生更认为被告未有和盘托出事实经过,未正视问题。辩方律师即解释指,被告只是“无问就无答”,并非刻意隐瞒,又指被告与妻特别用繁体字撰写求情信,可见其诚意。李官决定再为被告索取报告,押后9月24日判刑。
被告来常伟(26岁,城市大学博士生),居于深圳市。被告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指他于2024年6月6日,在城市大学李达三叶耀珍学术楼由地下至一楼的2号电梯,非礼女子X。
感化官认为被告不真诚未正视问题
庭上提及,相关报告不建议判被告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感化官更指他不真诚、未正视问题。李官提到,被告就犯案原因提出两个说法,但在面见心理医生时却未有和盘托出,质疑他向医生讲述对自己有利的说法,致医生未能根据全面的事实作出评估。
辩方指被告见医生时紧张凝重
辩方解释指,被告的两个说法均为事实。而在面见心理医生时,被告相当紧张、凝重,有诚实回答医生问题,但“无问就无答”。辩方强调,被告无意隐瞒,又指他经历了今次教训后,必然会向心理医生和盘托出事情经过,望法庭能再给他一次机会。
用繁体字写求情信显诚意
辩方又指,被告坦诚认罪,只是讲述背景有不足,绝非轻视案件。此外,被告作为内地人于2021年来港,他及其妻子在本案的求情信均以繁体撰写,望能方便法庭理解内容,可见其诚意。
李官最后将案件押后至9月24日判刑,以待再为被告索取感化、社会服务令及心理报告,并提醒被告要向心理医生和盘托出事件。
案件编号:WKCC255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