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误杀案】实验室董事作供 细胞中心两申请指定标准未成功
DR集团医疗事故误杀案,控方今传召为集团相关实验室的董事作供,他透露他受聘于集团旗下的细胞中心时,直觉觉得集团想做脐带血医学化验,而他的工作,主要是为实验室取得美国及香港医疗实验室证明书。他指该实验室设备先进精巧,但该标准对输血要求非常复杂,并透露他到任前,该中心曾两度申请该标准的认证,惟因前期工作不够深入而没有成功。
证人华寿恩供称,他拥有本地、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医疗化验师资格,并曾在本港多间医院及实验室工作。他在一间名为“Health Baby”机构任职时,负责脐带血检验工作,从而认识本案次被告陈冠忠,但陈负责脐带血杆细胞,和他属不同部门。2011年尾,次被告指华有申请实验室认证的经验,介绍华到DR集团旗下的亚太杆细胞科技有限公司(APSC)。
直觉首被告想做脐带血医学化验
华称,他入职前,集团创办人,即首被告周向荣曾要他负责两件事,第一是在合理时间取得一名为美国血库协会认证(AABB)标准认识,第二是成立医学检验公司,在香港辅助医疗委员会中注册,从事医学检验。华说,当时直觉首被告想做脐带血医学化验,需要注册医学化验室。
该标准对输血过程有很复集的要求
华称,申请这个名为“AABB”的标准,需有一套严谨而复杂的文件,如因这标准对输血过程有很复杂的要求,要对这标准非常熟稔,由于被告所属的化验所前期工作做得不深入,过去两次申请都不成功。
华又说,他上班后发现被告的实验室硬件先进,设计精巧,亦聘用了一名第一类医疗化验师,他的工作主要是协助员工按照这标准作检验,培养他们对这标准的概念。他每天都要向首被告及一名集团经理透汇报申请进度,又会不定期与次被告一同与周会面。
证人在职时申请脐带血的认证标准
华补充,他在涉案实验室工作期间,主要负责申请脐带血的AABB标准认证,至于脐带血杆细胞认证,因手续复杂,最后决定稍后才申请。2012年11月,医疗事故发生后,公司对脐带血储存的目标很不情晰,他亦只将脐带血资料更新至同年11月华明天将继续作供。
3被告依次为DR集团负责人周向荣(62岁)、技术员陈冠忠(32岁)及西医麦允龄(35岁),各否认一项误杀罪名。
案件编号: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