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atani”牌两款手提卡式石油气炉未获安全批准 机电署吁停用

撰文: 吴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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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atani”有两款手提卡式石油气炉未获机电署气体安全监督批准,机电署呼吁市民不应购买,如已购入则应停用。机电署提醒,获批准的住宅式气体用具必须附有“GU”标志。署方正就事件调查,或会作出检控。

机电署指,近日发现有本地网上商店售卖或展示“Iwatani”牌“CB-TS-PLS”和“CB-WA-35F”手提卡式石油气炉,两款型号均未获气体安全监督(即机电署署长)的书面批准。

机电署表示,正就事件调查,如有证据证明进口商或供应商违反《气体安全条例》,可能会作出检控。署方表示,根据《气体安全(杂项)规例》,所有进口、售卖和供应以供在香港使用的住宅式气体用具,包括手提卡式石油气炉,必须获得气体安全监督的书面批准。

获批准的住宅式气体用具必须附有“GU”标志,表示该等型号按照认可的国际或国家安全标准设计及生产、符合本地基本安全评估,并通过在香港实验所内进行的本地品质保证制度检查。任何人如违反《气体安全(杂项)规例》第3B(1)及(2)条有关住宅式气体用具的进口、售卖或供应等的规定,首次定罪可处第六级罚款(10万元)及监禁12个月。

已获批准手提卡式石油气炉的认可清单,可浏览机电署网页。如市民发现怀疑未经批准的手提卡式石油气炉,可致电机电署气体标准事务处2808 3683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