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赖振邦否认是小队成员Bobby 官着考虑证人有否捏造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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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小队涉串谋杀警案续审,法官张慧琴今(22日)续在高等法院引导陪审员,并提到第五被告赖振邦的相关案情。控方指赖是案中属吴小队的成员“Bobby”,辩方却指赖的姐夫被捕时,曾称呼赖为“阿邦”,赖被捕后一直保持缄默。张官提醒陪审团,赖选择沉默只是行使其权利,不可因而对他作出不利的猜测。此外赖亦争议他在案中的身份,称他非污点证人彭军壕口中所指的队友“Bobby”,又举例指赖的家人也只称呼他为“阿邦”。法官着陪审团考虑,彭会否为减刑而捏造事实,嫁祸于赖,另外家人以中文名称,是否代表赖便没有英文名,及非案中的“Bobby”。

被告赖振邦。(资料图片)

不可把赖的沉点视为预设

张官在谈及被告赖振邦的案情时指,赖被捕后一直保持缄默。张官重申,赖拒绝回答警方问题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陪审员不可因而对他有不利猜测,更不可将他的沉默视为预设。辩方亦提过有警员曾尝逼赖饮滴露,但张官指没有证供显示有此情况。

赖与Bobby是否同一人

此外,认罪证人彭军壕曾指其队友“Bobby”就是赖,辩方对此提出争议,又举例指赖的姐夫张坚顺被捕时,曾称呼赖为“阿邦”而非“Bobby”。张官亦叫陪审员以常理思考,家人以中文名称呼赖,是否代表赖便没有英文名,同时亦需考虑,彭军壕会否为减刑而捏造事实,指赖是Bobby并嫁祸于他,陪审团需推断赖与Bobby是同一人,才能指赖与串谋有关。

被告李家田(图)称被捕后遭多名警员殴打才招认。

警方搜查李家田家未搜厕所

张官又提到被告李家田的其他证供,李称他被捕时在房间洗手间内遭警员暴力对待,警员否认说法。辩方质疑当日重点搜查队到李家搜查,并未有搜查洗手间。搜查队队长解释厕所不在搜查范围。张官着陪审员考虑,为何搜查队未有搜查洗手间,这是否能支持李在洗手间内被殴的说法。

警方翌日才回李家取斜孭袋

另李家田自辩时称,他被捕时为想满足警方而虚构证供,谎称吴智鸿曾交给他的枪放在胶袋和绿色斜孭袋中,但警员未有当场检取该斜孭袋及作文字纪录。张官称若陪审员接纳李的说法,便要考虑为何警员在知悉斜孭袋存在的翌日,才返回李家检取,做法是否有些奇特。

李曾称害怕也要把事说出来

张官又指,李称他被捕时警方曾向他施用“水刑”,他至今仍感到十分害怕,担心一旦离开监狱会遭警方报复,但被问及为何害怕仍选择自辩,李称想得到公义,故:“惊都要讲番发生咩事。”

(由右至左,惩教员除外)被告赖振邦(无眼镜)、张铭裕、许湛荣、严文谦、张俊富(无眼镜,细头)、李家田。
(由左至右, 不计惩教员)女被告刘佩凝、张俊富(无眼镜,打呔)、李家田、许湛荣及严文谦。

6男被告分别隶属两个小队

6男1女被告: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女),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控方指首4被告被指是屠龙小队成员,赖及许则被指是吴智鸿所属组织的成员,女被告并非两个组织的成员,但被指曾协助众筹。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