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风波】DQ议员若遭立法会“追数” 或需退还数百万元
撰文: 李大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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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遭政府入禀复核议员资格的立法会议员命运如何,法庭今(14日)午将有裁决。一旦有议员被“DQ”,丧失议员资格,随时会被立法会追讨薪津。去年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和游蕙祯丧失议员资格后,分别已被立法会“追数”93万元,今次涉案的4名议员,已行职权10个月,“回水”金额将比梁、游二人更多,成为难以承受的巨大财政负担。
去年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丧失议员资格后,由建制派主导的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决定,向梁、游追讨自去年10月1日起的议员薪酬及津贴,二人合共186万元。
梁、游宣誓后一个月已被“DQ”,已经要还款逾百万。由于4名议员担任议员已近一年,若议席有任何差池,需要偿还的款项势更庞大。由去年10月累积至今,每人的办事处营运开支最多可达320万元,另外每人薪酬近86万元,单单这两笔款额已合共逾400万元。此外,如果立法会以追讨梁、游的原则向今次遭“DQ”的议员“追数”,有关议员除了需向立法会还款,更可能需要承担因寻求上诉而产生的费用,财政负担非常沉重。
有民主派人士表示,目前难以断言行管会会否向DQ议员“追数”,因法庭裁决内容将影响结果,现时还未知被DQ议员是因甚么理由丧失资格,或与游、梁的情况有所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其中一位涉及官司的香港众志议员罗冠聪表示,目前未有考虑一旦败诉,要退回薪津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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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梁、游案,当时甫有裁决后,立法会随即要求二人三天内交还立法会办公室,办公室外的名牌亦要即时除下,若今次再有议员遭“DQ”,要将累积近一年的文件、家具搬走,恐怕并非短短数天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