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缓慢执行法改会对监察慈善筹款建议 帐委会极度关注及不满
撰文: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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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早前发表《第六十八号报告书》,审视政府对慈善筹款活动监察,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完成聆讯后,今日发表报告,对民政事务局缓慢回应法律改革委员会曾就提高慈善机构透明度提出18项建议,表示极度关注及不满,认为是不可接受。
立法会帐委会发表报告,当中提到法律改革委员会在2013年已指出慈善机构现有的规管框架有不足之处,就提高慈善机构的透明度及问责程度提出18项建议,而民政事务局在收到法改会的报告书后,三年多以来只是重复表示仍在协调相关部门的意见,帐委会认为民政局缓慢回应法改会建议,表示极度关注和不满,认为不可接受,要求当局加快与相关政策局或部门进行咨询工作,并订定实质回应及具体行动时间表。
帐委会亦对不同发牌部门就慈善筹款活动许可证或牌照施加不同规定,表示极度关注及失望,认为社署、食环署及地政总署在处理相关许可证及牌照的申请上缺乏协调,令机构或须就同一活动而向三个部门申请批准,促请民政局与各部门协调,研究统一各相关部门对慈善机构所施加的规定。
报告又提到,对公众查阅与慈善筹款活动相关的资料,深表关注,建议民政局改善一站式网页,以及与各部门协调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一站式搜寻网页的认知。帐委会亦对社署、食环署、地政总署及民政署未有针对不遵从规定的个案采取有效执法行动,深表关注,促请有关部门加强执法。
帐委会主席石礼谦称,由于委员会对审计署报告书第1章“政府对慈善机构的支援及监察”才完成聆讯不久,仍在撰写报告,预算在十月复会时,才会公布有关报告,因此今日先公布第2章“监察慈善筹款活动”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