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4次于两九龙区色情场所梯间披露前女友个人资料 涉起底被捕

撰文: 余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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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2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40岁中国籍男子,被捕人士与女友有感情纠纷,于去年5月两人已断绝来往,惟在去年7月起先后14次在事主居住地区的灯柱及九龙两个地区色情场所梯间写下包含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及部分负面评论,男子涉嫌在未经其前女友的同意下披露了其个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

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2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40岁中国籍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经其前女友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个人资料。

调查显示,事主与被捕人士曾为男女朋友关系,及后于2022年4月分手,于分手后被捕人士仍不时与事主联络。直至2023年5月,事主与被捕人士断绝来往,惟在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期间,有人先后14次在事主居住地区的灯柱及九龙两个地区色情场所梯间写下包含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而部分讯息更对事主作出负面评论,诱惑他人联络事主。

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及别名、住址、手提电话号码、职业及社交媒体帐户名称。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感情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