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外判潮】ViuTV员工被“假自雇” 职责如长工惟无MPF医保

撰文: 劳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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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为节省资源,图改以外判形式聘请编采人员,被狠批“假自雇、真裁员”;香港电台亦被揭,以日薪制、无劳保、强积金和有薪年假等雇员权益的“cat II”合约,聘用采访人员。然而以类似方式聘请编采人员的,原来尚有ViuTV。
《香港01》获得部分ViuTV员工签署的“服务协议”,发现当中列明ViuTV与他们并无雇佣关系,公司不用供强积金,但员工却须遵守雇员规则,工照开、班照加,但连医疗保障都欠奉。
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直斥ViuTV涉以“假自雇”形式聘请员工。

合约内容节录:

强积金:你须自费(at your own cost)、自行安排强积金。
规则条款:虽然你并非员工,但你仍须遵从公司对其员工制定的管理政策、规则和条款。
双方关系:双方同意并确认,此协议并不构成雇主、雇员关系。
离职条款:1个月通知期。

合约列明ViuTV不会为A先生强积金供款,双方不构成雇佣关系,但A先生却要遵守所有员工守则。(A先生提供)
《服务协议》附有电讯盈科媒体集团董事总经理李凯怡签署。(A先生提供)

为转长约不敢异议

不过,A先生签署的另一份《保护机密资料及知识产权承诺书》,却多次使用“雇主”、“受聘”等字眼,文件的第一项条款更列明“本人明白此承诺书载列雇佣合约内的重要条款”。虽然A先生不是正式雇员,但他每日仍须依办公时间上班,与上司开会,攀山涉水到郊外搜集资料,并跟随节目出外景拍摄,“迟到要畀上司骂,要常常加班”。

去年开台的ViuTV称将继续投资开拍新剧,但电视台多名制作人员却未能受惠,要以自雇身份打工。(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曾以《服务协议》形式于ViuTV工作半年的B小姐,现时已是正式雇员;她称转换身份后职责、工作性质、月薪维持不变,“唯一不同的就是公司会供强积金,以及有医疗卡,看病可以报销”。

B小姐透露,公司的撰稿员、摄影师、工程人员等,都曾签署上述《服务协议》,坦言同事间亦感安排不合理,但不少同事早已准备短期内转工,亦有人期望日后可转为正式雇员,因此无人提出异议,“因传媒工作行头窄,不想多生事端,亦有人说做得好就可转长约,所以有同事继续做,希望能转长约保饭碗”。不过,她认为公司其实并无准则决定谁人可转为正式员工,“有些人做半年就转到,有些人做了一年还未转”。

近日壹传媒旗下的《苹果日报》为节省资源,图改以外判形式聘请编采人员,被狠批“假自雇、真裁员”,引发工会发动工业行动抗议。(资料图片 / 黄永俊摄)

被轰走法律罅 变假自雇

曾协助亚视员工追讨欠薪的工联会前立法会议员邓家彪指出,不少电视台都会外判节目制作,但通常由制作公司投标,或按每个项目外判,“要全职返工,又有年假、又有通知期,工作模式与雇员一模一样,很少见”。他建议员工主动向劳工处、积金局投诉:“公司就是睇死你怕失去换长约的机会而不敢发声。现实就是无一个政府部门会理会,唯一方法系付诸法庭。”

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更认为,协议明显是为电盈逃避雇主责任而设,“一方面指当事人须自行处理税务及强积金,另一方面又指当事人要遵守所有雇员规则,十分自相矛盾。”他指正式员工与“自雇员工”的工作性质和职责一样,为“假自雇”的实证,斥ViuTV开出“很坏的雇佣条件”。

蒙兆达批评ViuTV,一方面指员工须自行处理税务及强积金,同时又要员工遵守所有雇员规则,属自相矛盾。(资料图片)

攀山涉水拍摄 工伤无保障

蒙兆达又表示,电视制作涉及外景工作,遇上工业意外雇员有劳工保险保障,甚至有紧急赔偿等,但“自雇员工”毫无保障;万一公司拖粮,“自雇员工”更难向劳资审裁处申索,只能自费打官司。

法庭案例:

大律师梁允信表示,曾有货柜车司机被公司转为自雇合约,但既不能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驾驶的货柜车亦由公司拥有,油费、路费、维修费等亦由公司承担,该公司最终因违反《强积金条例》,须罚款14,000元。他指出,从这案例可见,合约条文并非判断雇佣关系存在与否的唯一依据,同时亦视乎员工“是否须遵守上司的指示、是否需要在指定时间上班”等。
积金局表明自雇的安排并不是简单地由双方签定“自雇人士”合约或协议而定,须视乎双方实际上是否存有雇佣关系。(资料图片)

根据劳工处指引,分辨“雇员”与“自雇人士”,包括以下因素:

对工作程序、时间及工作方式等安排的控制权
工作时所需器材、工具及物料的拥有与提供
是否自行经营业务及负上投资及管理责任
是否合理地被视作雇主机构的成员
是否有权自行雇用帮工协助工作

电盈:自由身较有弹性

就上述服务协议,记者向电盈查询,电盈发言人回应称,会因应业务及工种需要而有不同的聘用形式,包括全职雇员、外判及自由身协议。发言人又补充,自由身协议于媒体行业“十分普遍”,现时有13人以自由身协议聘用,占ViuTV 员工人数少于3%,协议期限通常为一年;而自由身员工可享弹性工作时间,同时可接受其他公司的服务合约。惟A先生及B小姐均透露,ViuTV并未给予弹性工作时间,而是要求他于指定时间上班、加班,与全职工作并无分别。

积金局拒绝评论个别个案,但表明雇主不能透过要求雇员转为“自雇人士”,而逃避雇主的强积金责任,否则雇主会被视作拖欠强积金供款。根据法例,违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45万元及监禁4年。积金局提醒雇员应妥善保存能显示双方雇佣关系的纪录,如雇佣合约、薪金证明、及报税表等,以保障其强积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