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停电|刘国勋倡政府调低惩罚门槛 无补偿恐中电难交代

撰文: 郭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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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周三(12日)因一电缆故障发生停电,影响区内多幢大厦,涉约2,250户。政府要求中电尽快查明成因,并在4星期内提交详细报告。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国勋今日(14日)表示,政府与两电去年11月就大型供电中断事故,加入的新惩罚门槛过高,建议当局再作检讨;又指今次市民若无补偿,恐怕中电难与公众交代,中电也不应抱“唔驶罚钱就不了了之”的心态。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国勋建议,当局应再检讨惩电力公司停电的惩罚门槛与罚则。(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倡向受影响居民派心意卷补偿

刘国勋于港台《千禧年代》指,今次事件影响2千多户,时间横跨4个多小时,形容这类停电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已打击市民对供电稳定的信心,故政府今次出手较重,欲彻底检视整个制度以解决问题,包括从多次事故中,到底是出于系统性问题、设施老化,抑或人手管理制度等引致。

刘国勋续建议,两电去年11月与港府协议,在大型供电中断事故加入的新惩罚机制应再作检讨,他解释说,“前几单(停电)大家都觉得外力,就轻视咗问题”,但全港现时只有两电(中电、港灯)设“准许回报”机制,现行惩罚门槛却过高,以中电为例,其供电中断时数达到1,500万分钟才会被罚;按今次事件计算,最少要7至8万户受影响,相当于半个黄大仙区停电罚则方生效。他认为政府要就此追加罚则,中电一方亦应仿傚前年天水围停电,向受影响居民发放心意卷作补偿。

事发后,中电人员到场抢修。(梁伟权摄)

他认为,上次增加大型停电事故补偿,政府与电力公司都要明白,不只影响市民对供电稳定信心,也对电力公司本身建立多年的形象受损,“电力公司真系要虚心,唔驶罚钱就不了了之”。

现崇山有两座大厦停电。(读者提供)

黄大仙区议员杨诺轩于同一节目表示,当晚8点左右已收到街坊反映停电,并有到受影响大厦视察,而民政处、中电代表与关爱队都有到场,并协助居民。其中受影响的美德楼因有后备电电梯可提供有限服务,故有居民选择返回住所休息。

黄大仙中心受停电影响,场内漆黑一片。(黄大仙区友(黄大仙,新蒲岗,钻石山,慈云山 fb / Tommy Choi)
黄大仙下邨龙光楼停电。(黄大仙区友(黄大仙,新蒲岗,钻石山,慈云山......) fb /Hans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