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误杀案】事主觉疗程后精神转好 中医:其身体实无明显改善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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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集团医学美容误杀案,该集团一名前女注册中医师作供,她称曾为女死者陈宛琳施中医保健疗法,以改善死者睡眠和身体疲倦情况;她指陈接受第一次CIK疗程后,曾向她表示精神好了,她见陈当时是开心的,但根据她的诊断,其实陈的身体在接受疗程后,并没有很明显改善。

女中医饶康怡称案中死者生前接受疗后觉精神转好,只是她自己的感觉。(陈雯慧摄)

证人饶康怡供称,她于2008年取得注册中医师资格,2011年3月加入DR集团,2013年初离职。任职期间每月底薪为2万元,她除看诊外,还负责推销保健产品,以及集团服务,并有佣金收入。

中医忆述女事主好好人

饶透露,她每周会到DR集团不同分店驻诊,2012年端午节前,她记得事故中死亡的女事主陈宛琳(46岁)带着粽到公司请员工食,并形容陈“本身个人都好好”,对待DR集团员工好似朋友一样;陈于2012年10月10日过身前,有睡不好、身体易倦等问题,饶曾为陈看诊数10次,每次都是集团职员或美容顾问陪同陈前来看诊,经中药诊治,陈的身体情况已改善。

饶又指,因她身为中医,较易分辨到那些顾客是健康,那些是身体不佳,并指AI或CIK 疗程都是保健品,所以会同病人介绍这些产品。此时控方向证人查问,在陈接受CIK疗程的四张发票上写上了饶康怡为“销售员”,饶即说:“我负责案件两个客人系做中医保健疗法。”并解释除了陈外,还包括接受疗程后须截肢的王静波,但强调只要涉及保健范围,公司职员都会在发票上写上她的名字。

中医不觉事主接受疗程后身体有明显改善

饶忆述,陈共接受了2次CIK疗程,接受第一次疗程后,约在2012年9月,饶曾问过陈疗程后果,陈答:“几好,精神咗。佢话下一个礼拜再做一次。”不过经饶的诊断,发现陈的身体没有明显改善,饶补充:“这只是佢讲畀我嘅个人感受。”

3被告依次为DR集团创办人周向荣(62岁)、技术员陈冠忠(32岁)及西医麦允龄(35岁),否认误杀陈宛琳。案件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