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目驾消防车撞毙美籍汉判囚4周 失轮候公屋资格非免监理由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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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目在西贡公路驾驶消防车期间,撞到前方一辆单车,令骑单车的美籍男子卷入车底不治。消防队目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他否认指控,审讯后被裁定该罪不成立,不小心驾驶罪成。裁判官原判他入狱四周,辩方随即申请覆核刑期,并指被告现正轮候公务员公屋特别配额,若被判监将失轮候资格。裁判官今(27日)在观塘法院处理案件时指,失去该轮候资格不足以构成免入狱理由,并强调法庭有责任阻吓不负责任的驾驶者,因此驳回辩方的覆核申请,维持原本的判刑,被告需入狱4星期。

被告姚志明(57岁),原被控于2020年12月6日,在新界西贡公路近白沙湾教堂公厕,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架消防车,引致事主Benjamin Restrepo死亡。经审讯后,被告被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不成立,而不小心驾驶罪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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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本案已被勒令退休

庭上透露,被告1992年加入消防,因本案于2021年被勒令退休,意外后患抑郁及焦虑症,须接受治疗。

不能忽略事主丧命及其家人所受困苦

裁判官今指,不能忽略本案事主丧命,亦不能不顾及事主家人的困苦和委屈。就辩方力陈若被告遭判监,会失去公务员公屋特别配额的轮候资格,惟裁判官指,公务员犯案,或会因此失去工作和福利,其家人也受影响,但此不足以构成不判监禁的理由。裁判官强调,法庭有责任阻碍不负责任的驾驶者,因此驳回辩方的覆核申请。

案件编号:KTCC9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