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加班|工联会黄国批香港劳工保障落后 吁参考内地个案研指标
撰文: 容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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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后复常,现时工作模式亦慢慢由实体转移至线上工作,昨日有议员关注“离线权”议题,即指不少雇员在非工作时间被要求利用通讯工具工作出席会议及回复信息,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今早(9日)在港台节目表示,参考内地相关案例,内地分别以占用时间以及付出实质性劳动作为指标去判断雇员是否进行“隐形加班”,又指劳福局昨日质询未有具体回应议题,倡议政府尽快就有关议题进行研究。
“占用时间”及“付出实质性劳动”作衡量指标
黄国指最近内地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中以“占用时间”及“付出实质性劳动”作为判断雇员是否有“隐形加班”的衡量指标。案件的雇员是从事资讯科技行业,工作要求于非上班时间需要回复客户查询,法院审视相关回复查询记录后,认为雇员于非上班时间所做的工作是明显占用时间以及该雇员是付出实质性劳动,而判决该雇员获得加班赔偿。黄国指这个案件当中界定“隐形加班”的指标值得政府参考去再作进一步研究。
黄国:香港须因应最新工作模式尽快进行研究
工联会去年进行一个相关研究,有六成受访者指需要在工作以外时间工作;有四成人指未有得到任何补偿,而欧洲有国家已着手研究有关“离线权”问题,他指政府经常提倡雇主与雇员以沟通协商形式去解决问题,但不是一个理想做法,又形容香港劳工保障落后,提倡香港需因应最新的工作模式尽快进行研究,在公务员上试行。不过,黄国强调纯粹沟通或打电话不应当作“隐形加班”,按照内地案例,当中需要有一个具体记录去证明雇员付出额外时间去进行实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