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骨灰安置所|拟修例放宽豁免 准未持牌龛场冻结规模下续营运

撰文: 何瑞芬
出版:更新:

政府建议修订《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包括豁免未获发牌的合资格私营骨灰安置所,可冻结现有规模继续营运,以免有大量骨灰须迁移,引致社会不安。另建议新增罪行,规管未经批准出售骨灰龛位或出售超出完放容量等。政府就新修订今日(2日)起展开公众咨询,有意见公众人士可于一个月内提交意见。

政府建议修订《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包括豁免未获发牌的合资格私营骨灰安置所,可冻结现有规模继续营运,以免有大量骨灰须迁移。(图为曾咀及黄泥涌道灵灰安置所。)(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政府建议修订《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新修订涉及五点,其中一点为豁免未获发牌的合资格私营骨灰安置所,可冻结现有规模继续营运,以免有大量骨灰须迁移。

政府又建议修订提高不遵从“执法通知”的罚则,加强对违规行为的阻吓力;将出售或出租未批准、超出容量骨灰龛位,以及在撤销或暂时吊销出售安放权的授权下继续出售安放权等,列为罪行。

此外,新修订也订明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在考虑上诉人提交新证据时须符合的条件,及写明法例不适用于符合指明条件的登记石厂。

公营骨灰龛位供不应求。(资料图片/钟伟德摄)

政府发言人指,政府秉持务实和体恤的原则处理“截算前骨灰安置所”,以纠正设立发牌制度前的违规情况,并尽量避免因其结业而须迁移大量已安放的骨灰或令已购买龛位者身故后无法安放骨灰,而引致社会不安。

政府强调,《条例》检讨亦已充分顾及“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对邻近社区、交通和环境的影响,以及现行城市规划程序,以平衡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