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倡容许出租未补价居屋 张炳良:无就方案作详细讨论

撰文: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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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提出的房屋政纲曾建议,容许未补价的资助房屋(居屋)的业主,透过与社会企业(社企)合作于市场出租。然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胡志伟今日(28日)于立法会会议上提问有关方案时,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的书面回复指,房委会并无就方案作出详细讨论,也未有就可出租居屋单位的数目作研究,而房协亦未曾就此议题进行研究。

张炳良表示房委及房协均未有就未补价居屋出租的建议进行讨论。(钟伟德摄)

对于胡志伟问及有关放宽未补价居屋的出租限制,张炳良回复指,过去曾有个别房委会委员提及方案是否可行,但房委会并无就此作出详细讨论,也未有就可出租居屋单位的数目作研究,房协亦未曾就此议题进行研究。张又指,考虑到目前《房屋条例》的规定,若让未补价居屋业主出租其单位,需小心考虑相关的政策、法律及执行上的事宜。

资助自置居所房屋 现平均每户3人

据局方提供的资料,截至今年3月底,本港未补价的居屋单位有25.06万个,占总数77%,已补或无须补价的单位占7.39万个,占23%;租置单位方面,已售出的占73%、13.5万个,未售出占4.91万个或27%。而资助自置居所房屋的平均住户人数由2006年的3.3人,下降至2016年的3人,公屋由3人降至2.8人,私楼幅度较细,由2.9人跌至2.8人。

此外,就姚松炎提问有关政府以短期租约方式出租的土地数目及涉及面积,发展局局长马绍祥的书面回复指现时全港短期租约数目有5,300个,所涉及的土地面积约有2,450公顷,当中,以荃湾葵青及元朗最多,分别占140及120公顷;最少为港岛东,占约2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