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大厦3级火|消防处3年接至少10投诉 2月巡查未发现火警危险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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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华丰大厦今早(10日)7时许发生3级火,造成多人伤亡。消防处回复称,从2021年4月1日至今年4月10日间,消防处九龙总区共接获10宗与华丰大厦有关的火警危险投诉。当局曾进行30次消防安全巡查,其间发出3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在其后的跟进巡查中,处方人员发现上述“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已获遵办,有关的火警危险已被移除。而消防安全总区人员最近一次巡查在今年2月9日,其间并没有发现火警危险。

▼4月10日 佐敦华丰大厦发生夺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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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指出,消防安全总区人员于2021年4月1日至今年4月9日,曾到华丰大厦巡查11次,其间就华丰大厦的防烟门损坏发出两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该两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均已遵办。而消防安全总区人员最近一次到华丰大厦巡查是在今年2月9日,其间并没有发现火警危险。

▼4月10日 佐敦华丰大厦发生夺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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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10年曾5次检控 包括阻塞逃生通道

牌照及审批总区消防设施监督课最近一次接获投诉于去年7月18日,指华丰大厦其中一间宾馆未有设置适当的消防装置及设备。消防处于7月24日及26日派员巡查,其间发现有关消防装置及设备有违反《消防条例》的情况,遂向有关负责人发出警告信,其后有关负责人已作出纠正。

过去10年,消防处曾对华丰大厦提出5次检控,包括阻塞逃生通道、未有保持消防装置及设备在有效操作状态,以及未有为消防装置及设备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