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奥运|郑泳舜及学者促电视台 配合转播时制作节目推广运动
政府在昨日(9日)宣布已购入今年巴黎奥运及残奥的转播权,将经本港的3间免费电视台(无线、ViuTV及HOYTV)及香港电台免费转播。
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委员郑泳舜今日(10日)表示,获转播权的传媒在免费播放奥运赛事外,亦应自行计划制作更多可刺激经济的节目;至于政府则可考虑在康文署的场地免费播放奥运赛事。
浸会大学体育、运动及健康学系教授刘永松则认为,上次政府购买了东京奥运转播权,但其发挥的社会效益却不足够,因此建议政府和传媒共同打造平台来刺激或鼓励经济和运动产业,如增加更多互动内容,让市民在观看奥运时,可享沉浸式体验。
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委员郑泳舜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相信政府购入奥运转播权让媒体免费转播,将有助推广和促进本地的体育产业发展。
郑泳舜倡电视台增转播条件:制作刺激经济节目
他指出,政府在上届东京奥运转播权上,与转播电视台达成协议,当中包括电视台必须免费播放至少900小时的赛事,有香港运动员的赛事亦必须转播,同时在接下来的一年,电视台需制作及播放推动体育的节目,郑泳舜建议政府在今年再讨论新协议时,可多年加一项条件,“电视台要自己谂啲可以刺激到经济嘅节目”,如转播重要体育盛事等,让香港可在奥运气氛下,带动本地经济发展。
他亦建议政府可考虑在康文署场地播放奥运赛事,在播放期间可设体育活动,为奥运添气氛,他相信康文署不会与同样播放赛事的商场和酒吧等争生意,因两者的市场不同、面对的受众都不同,加上赛事数量多且时间错开,如能详细商讨不同赛事的时间表,相信康文署场地不会与商场、酒吧等场所的播映赛事和时间相撞。
刘永松:获转播权传媒应把省下金钱推广本地运动产业
浸会大学体育、运动及健康学系教授刘永松在节目中称,今次购入转播权的金额预计会比以往电视台抢购独家转播权便宜,譬如在2016年里约奥运,电视台在恶性竞争下,将独家播映权的投标额叫标至1.6亿元,现在的传媒可免却此等恶性竞争,而政府在没有竞争下亦可用较相宜的价钱买入转播权。
他建议转播的传媒可将买转播权省下的金钱,用来打造一个可鼓励本地运动产业的平台,他相信蓬勃的本地运动产业可有助推广香港经济、提升社会和谐感以及国家认同感。
与此同时,传媒除了在播放赛事同奖牌榜外,亦可结合现有科技,为转播节目增加更多互动内容,让观众不再只是旁观者,亦是参与者,他认为这些沉浸式体验可提升体育文化,吸引更多人关注体育项目;他亦提及到市民大众对奥运的期望值不应只放在香港得的奖牌上,亦可欣赏赛事本身,享受体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