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女称被打扰感不快 发帖叫人到太古城斩人 官斥不负责任囚3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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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员涉嫌在网上讨论区发布帖文,著他人到太古城美心集团斩人,她会给予对方200元。她发文后被警方拘捕,并被控一项煽动罪,她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案件今(8日)在东区法院判刑,报告透露被告因不开心被父母打扰而发帖子,认为被告并无悔意。裁判官何慧𫝮指被告自私及不负责任,又指其帖文或会导致严重后果,判她入狱3个月。

女被告施少玲,49岁,会计女文员,被控一项煽动他人非法及恶意伤害他人罪,被控于2023年6月14日,在香港讨论区发布帖子:“试下今个星期喺太古城美心集团斩人,我畀200蚊”。

被告施少玲在东区法院被裁定煽动罪成,判囚3个月。

警诫下称随便讲下

被告警诫下承认曾发有关文,但她称只是“随便讲下”、“贪得意”,否认有煽动他人的意图。她在审讯自辩时称,因工和读书等压力,有些不开心,加上父母催促她食饭,并叫她先不要上网,她感到烦躁而发布帖文,当时无想过这样严重,只是开玩笑和类似恶作剧,亦没有打算真的送出200元。

报告指被告情绪不稳自我中心

辩方律师求情指,报告指被告并无精神问题,但情绪不稳,自我中心,应向心理科医生求诊。

何官却认为,被告因被父母打扰觉不开心,从而发出帖文,犯案后亦无悔意,又指她煽动他人伤人可致严重后果,故需判以阻吓性刑罚。

案件编号:ESCC 271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