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增3283宗确诊 1月30日起不再向确诊者发隔离令 病假要咁处理

撰文: 研数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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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测名单/快速测试套装派发地点/Omicron/香港疫情/本地个案】本港今日(1月29日)新增共3283宗确诊。政府已宣布停止大厦强制检测公告,而本月30日起不会再向确诊新冠病毒人士发出隔离令,如果雇员感染新冠病毒,根据雇佣条例,相关病假安排无异于其他疾病,有需要可以向医生求诊。

截至1月30日变异病毒株数据:

之前的大厦强制检测公告

12月23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12月22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12月20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1

12月19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1

12月18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1

12月17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1

12月14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2

12月13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2

12月12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4

12月11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3

12月10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4

12月8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3

12月7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4

12月6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5

12月5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6

12月4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5

12月3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3

12月1日公布强制检测名单:

+4

如何检测?

须接受强制检测的相关人士可前往社区检测中心或流动采样站免费进行核酸检测,亦可自行安排经政府认可的本地医疗检测机构自费进行核酸检测。此外,除非持有医生证明书证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检测,否则须接受强制检测的人,不能递交深喉唾液样本以符合强制检测要求。

确诊康复者是否要强制检测?

三个月内曾经检测呈阳性结果的人,包括卫生署已记录的核酸检测阳性个案,以及已向卫生署申报的自行快速抗原测试阳性个案,毋须再接受强制检测。须接受强制检测的人除非经快速抗原测试呈阳性并已申报,否则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测试以符合强制检测要求,换言之,快速抗原测试阴性结果,不会获视作符合强制检测要求。

不遵守有何罚则?

任何人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10,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即属违法,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政府提醒,于“污水检测呈阳性的地区”内居住或工作的人士如快速测试结果呈阳性,可致电政府“为污水检测呈阳性地区内的快速测试结果呈阳性人士”所设立的24小时热线2280 4772,以获取协助;若在有结果前开始出现征状,可按自身需要征询家庭医生意见;若出现严重征状(如持续高烧达摄氏38度或以上,或有气促、心悸、心胸痛等情况),请紧急致电999热线,以尽快安排救护车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