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大部份人都是外貌协会 但原来又不能太靓
找心仪对象时,我们喜欢例举一大堆条件:心地善良、孝顺、幽默、善解人意,外表高大靓仔或漂亮迷人。哪样条件你最重视?哪样又最次要?想必好多人认为,个性的条件一定比外表更首选,各种调查也显示这点。但口那句代表心那句吗?它反映多少我们约会或选择对象的标准?以外貌作为择偶条件,是否如此没所谓?问问自己。
以外貌作为标准之一,是否只代表我们肤浅?
原来生理方面的吸引,可作为守门,帮助我们检视对方是否健康、年纪适不适合,具不具备良好生育条件等。当我们真实地约会和挑选对象时,外表占的比重比我们想像为高,有调查显示,我们只会与外表具备吸引力的对象建立关系。
大部分人觉得,男人(异性恋/同性恋)比女人更加外貌协会,事实上,男人和女人对外貌的重视程度差不多。外表吸引力往往是重要因素,比起性格、教育程度或智力为高。看上去顺眼的外貌往往令我们连结好的特质,例如外表吸引的人,生活过得顺意积极,经验的人生也似乎优质一点。而这种连系是跨文化的。
究竟几靓几英俊才是标准?
吊诡的是,我们对外貌吸引力的标准非常克制,吸引就好,不能靓到飞上枝头。我们不一定需要非常有吸引力的伴侣,宁愿吸引力刚适宜的对象。Griffin and Langlois’在2006年的调查发现这现象,缺乏吸引力令你形象负数,中等的吸引力令人形象最正面,太吸引反而令人却步。原因是什么?
2011年Li. N. P等人的调查解释,就像必需品和奢侈品之间的关系,必需品是我们的基本需求,但如果得到的数量越来越多,吸引力大减。而连必需品都未够时,没有人稀罕奢侈品,只有在必需品得到满足,拥有奢侈品就完美了。中等的吸引力等于必需品,太吸引的外表为奢侈品。而大部分人寻找比自己吸引力低少少或相仿的伴侣,认为较容易维持长期关系。
还是那句,外表的吸引力会随著日渐了解而增加,互相尊重与善待,吸引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所谓的外貌协会到时也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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