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兽与牠们的产地】赛伦复兴会建基历史 美国300年前猎巫成风
16世纪欧洲吹起猎巫风
早在资料不齐的中世纪,欧洲大陆就有零星的巫术审判案例,由罗马教廷推动的宗教裁判所发起。及后宗教裁判所成员出版了一本名为《女巫之槌》(The Hammer of Witches)的猎巫手册,获教会认可为权威。当中没有写到如何明确辨识女巫,反而大幅记载怎样透过酷刑取得疑犯的自白。
1560年到1630年是女巫审判的高峰期,在欧洲各地都出现大型猎巫行动,动辄过千人被处决。被指控的多为女性,尤其以寡妇、贫民和年老者为主。地方法庭主要以三种方法进行所谓“审判”:一﹒将被告放入水中,如果沉下去就是无辜浮上来就是女巫。二﹒透过磅重决定被告灵魂是否已卖给魔鬼,因为他们相信女巫应该很轻甚至没有重量。三﹒寻找被告身上任何“魔鬼的印记”,例如伤疤、胎痣。(《怪兽》中的赛伦复兴会也有提及这个方法)遭定罪的“女巫”会被绑在木桩上活活烧死。
美国的赛伦巫术审判
随着18世纪主张理性的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兴起,欧洲的猎巫活动慢慢平静下来。然而在大西洋的另一面,这股宗教狂热却刚刚开始燃烧。1689年,当时美国还未独立,英国与法国却在北美的土地上展开领地争夺战,使得大批难民逃难到位于麻州(Massachusetts)的赛伦村落,令当地原本就贫瘠的资源更见短绌。大多为清教徒的村民将艰难的生活归咎于魔鬼,并对新任的受命牧师Reverend Samuel Parris表示不满。
到了1692年1月,村民终于找到爆发点。Reverend Samuel Parris的9岁女儿Elizabeth、11岁的侄女Abigail以及另一名小女孩Ann Putnam出现癫痫病征,包括胡乱大叫、做出诡异的肢体动作、发出不属于她们的声音。村落的医生认为是超自然力量作祟,法庭开始追查“凶手”。在大人们的压迫下,小女孩供出三名女疑犯:来自加勒比的女佣Tituba、乞丐Sarah Good还有贫穷的老妇Sarah Osborne。三人被严刑迫供,最后只有Tituba认罪:“魔鬼要求我臣服,我签了缔结书,外头还有许多女巫等着摧毁你们这班清教徒。”
于是恐惧与怒火在村内漫延,有关女巫的指控一个接一个,连教会的忠实成员都无法幸免,被打上使用巫术的罪名。由不擅词令的4岁小女孩Dorothy Good到长舌妇Bridget Bishop,通通被拖上刑台处死。这股热潮持续到1693年,期间共有200名男女被控使用巫术,当中20人被处刑。
1702年上级法院宣判赛伦的巫术审判违法,涉案的法官纷纷出来道歉。9年后殖民政府通过法案为被控者正名,同时向家属作出金钱赔偿。直到1957年,麻州政府才真正以官方形式就1692年发生的巫术审判致歉。来到21世纪,赛伦事件依然经常被流行文化作品引用,提醒我们人性的残酷以及迷信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