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蜂为鱼”美国加州判决反转常识 熊蜂其实是一条鱼?
撰文: 欧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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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法院日前颁布的一项判决,震撼了所有人的常识:在加州生活的熊蜂,被归类为鱼属。没错,一只会飞的小蜜蜂,其实是一条鱼。这看似一个“无厘头”的判决,却实际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这代表熊蜂得到了与鱼的相同待遇,可以受到保育以防灭绝。
熊蜂在世界上颇为普遍,更成为了一套机械人作品的的角色。不过在美国加州,4个物种的熊蜂正受到灭绝的威胁:因大量喷洒的农药及气候转变,令熊蜂的数目正在减少,连带一些必须依赖蜜蜂传播花粉的植物,包括加州特产的红柿、辣椒、南瓜、杏仁等都受到威胁。
因此保护熊蜂已成为当然保育专家的首要任务,在两年前有研究发现蜜蜂也会“择木而栖”,当地有呼吁人们在花园种植熊蜂喜欢的植物,为熊蜂提供食物。
不过科学家们发现仍然不足够,要动用政府资源保育熊蜂,就需要把熊蜂纳入保育范围。然而加州的濒危物种保护对象,有鸟类、哺乳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偏偏没有昆虫。
鱼类定义没有“水生”一字
因此,保育团体利用漏洞,试图把熊蜂归类为“鱼类”,让其受到保护。根据加州濒危物种对鱼类的描述,为“无脊椎动物,包括软体及甲壳类动物”。由于没有“水生”一字,暗示陆上无脊椎动物实质都可被归类为“鱼类”。昆虫为无脊椎动物,因此可被归类为“鱼类”。
法院颁布判决的35页中,提示道在1980年,一只名为Trinity bristle snail的蜗牛也被列为鱼类,得到了保护。开创了“鱼不一定是鱼”的先例,按此逻辑,蜜蜂也可以是鱼。
“词语赋予它们通常和普通的含义,但在立法机关提供了一个词的技术定义时,我们将按技术含义用作解释。”“法律上对鱼的解释,并不受如此大的限制。”
判决让熊蜂成为了可获保护的候选物种,加州野生动物保护者组织闻讯后,发表声明,称“对加州的熊蜂来说,这是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