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王或干政将约翰逊革职? 宪法专家:不太可能
撰文: 梁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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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首相约翰逊(Boris Johnson)上任后,无协议脱欧风险大增。有宪法专家探讨,约翰逊一旦未能挨过不信任动议,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Queen Elizabeth II)会否将约翰逊“炒鱿鱼”,另觅新首相。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政府和宪法教授黑兹尔(Robert Hazell)指,如约翰逊未能挨过不信任动议,且不愿意辞职,女王有权将约翰逊革职,但她只会在下议院明确表明继任人的情况下将约翰逊“炒鱿鱼”。
根据《2011年定期国会法》(Fixed-term Parliaments Act 2011),政府在不信任动议落败后,将有14日的时间组成新政府。期间,国会可以商议出下任首相人选,再提交至英女王。届时,如约翰逊仍拒绝辞职,英女王有权将他革职。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政府教授博格达诺(Vernon Bogdanor)则持不同意见。他提到,14日过去后,国会毋须即时解散,而是留待约翰逊决定大选日期后,才会定下国会解散日期。意味约翰逊有权继续以拖延作为策略,虽然看似违宪,但并非违法,英女王亦不会插手。
博格达诺提到,女王的权力是基于传统,虽然拥有广泛的法律权力,但在君主立宪制度中,除非在极端情况下,她亦不会动用有关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