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退休视障人士向房署申请“租金援助” 1原因要先换细单位
视障人士要适应新居所并非易事。近日有年逾60岁的视障公屋户在网上发帖,表示本与父母及同为视障人士的弟弟同住在4人公屋单位,而父母逝世后,身为户主的她仍与弟弟居住原单位。而自她3年前退休后,经济能力开始下降,应付租金有一定困难,近日她打算申请房署的“租金援助计划”以暂时宽减租金,不过因她现居单位面积超过其家庭人数的最高编配标准,不符合申请资格,除非搬到较细的单位才获批。楼主表示搬屋会增加开支及需重新适应环境,因此不知如何抉择。不少网民都建议她申请综援及不要搬屋,“直接申请综援最实际”、“视障就唔好搬了”。
该名年逾60岁的网民在facebook“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中发帖请教网民,称现居于慈云山某公屋的4人单位,本来与父母及弟弟同住,不过自父母百年归老后,单位内就只剩下她与弟弟居住,而她是户主。
楼主与弟弟均是视障人士,2人都正领取政府轻度伤残津贴,惟自她3年前退休后,经济能力开始下降,虽有津贴、强积金及一些储蓄,但应付租金仍有一定困难。于是她便向房署申请租金援助,如能获得援助便可4年内每月少交约2,000元租金,可惜房署回应指她“住紧4人单位,不合资格”,除非更换较细的单位。
为此她烦恼不已,不知是否应该搬屋适应新环境,加上搬屋使费颇高,除了要装修,还要购置家具如床架等,因为现有家具“已经用了十年以上好残,一搬就散”。楼主遂发帖询问网民,是否应该现时就为暂时减租搬到细单位,还是坚持到负担不起为止。
帖文引起网民热议,有人提议楼主申请综援,“其实你咁嘅情况直接申请综援仲好,留返啲钱傍身,第日有啲咩事睇医生都可以冇咁大压力”、“直接申请综援最实际”,不过她就表示“未到山穷水尽,都唔想行此步”。
不少网民都体谅她视障情况,不建议她搬屋,“视障就无谓搬屋了,住惯住熟”、“视力不好,地方大好啲,无咁易撞到野”、“视障就唔好搬了,而且退休三年,年纪唔细,除非同邨同幢,唔系有排重新适应”、“你退休3年咁应该挨多排就有长者宽限惜施𠮶啲,问下房署”。亦有人提议她日后如需搬到细单位可联络慈善义工团队帮助,并表示有些网民会在网上平台放出免费二手家具资讯,料想应可“唔使买新嘅,可以悭返笔”。
根据房署的“租金援助计划”(简称:租援),计划目的是宽减租金以援助暂时有经济困难的公屋租户,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获减1/4或一半租金。而由2016年9月1日起,减租之年期由1年延长至2年。不过申请条件包括现居单位的面积不超过其家庭人数的最高编配标准,及户主与家庭成员均没有领取包括租金津贴在内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
另外,居于新大厦类别的“非长者租援计划”受助人,如果连续4年接受租援仍需协助,则须在有合适单位时迁至同区租金较低的单位。至于居于新大厦类别的长者和家有残疾成员、或居于旧大厦类别的租援计划受助人,可获豁免在连续4年接受租援后搬迁至租金较低的单位。
(Facebook、房署“租金援助计划”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