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网约2未成年少女 温泉旅馆初见面性交 家长报警下场曝光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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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要小心!台湾有名19岁青年,在网上结识2名未成年少女,3人即日相约到北投泡温泉,其间青年趁机伸魔爪与2女孩发生性关系,事后女孩家长发觉她们不对劲,才揭发她们偷尝禁果。涉案青年承认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早前被判入狱6个月,获准缓刑2年。

19岁青年小明(化名)在网上认识未成年的小花及小玲后,3人相约到温泉旅馆发生关系。(示意图,非当事人/GettyImages)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19岁青年小明(化名)在网上认识小花及小玲(同为化名),3人熟稔后,在去年4月某日凌晨3时多,透过Line相约出游,小明租下1辆车,在同日凌晨4时多载小花及小玲到北投的温泉旅馆。小明在明知2女孩未成年的情况下,与她们发生性关系。

事后,小美及小玲的父母察觉女儿不对劲,才揭发事件,并带她们前往报案。而小明坦承有在上述时间先后与小美及小花发生关系,但辩称2人表示已满16岁,而小花和小玲在面对警讯的过程中证实有这件事,士林地检署侦查后对小明提出起诉。

小明就2项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被判入狱6个月,获缓刑2年。(GettyImages)

案件审理后,法官指小明在寑讯前坦承一切,并考虑他已和小玲及小花的家属达成和解,并已赔偿对方,加上小明在犯案时仅有19岁,同属年轻,且无任何前科。不过事件对小玲及小花的身心造成影响,就2项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被告入狱6个月,获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