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带睇楼 遭租客剪刀恐吓性侵:给我1次吧! 淫狼罪成重判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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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北市发生骇人性侵案,有男子以租楼为名,相约女房东看房时,用大铰剪抵住女方颈项,要挟“妳就给我1次吧”,女房东有感性命受威胁就范被性侵。女房东趁男子拿取纸巾时,趁机逃离现场向街坊求救,终将色魔绳之以法。当地法院裁定男子携带凶器强制性交罪成,认为事件对女生造成的阴影恐终身难以抹灭,须予以严惩,因此判男子入狱7年6个月,须赔偿事主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全案可上诉。

台湾新北市发生骇人性侵案。(示意图)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根据判决书,被告陈男于2020年透过友人得知事主有屋出租,于是主动联络事主要求看房子。他与友人相约事主到新北中和的房子,而陈男友人先离开,独留陈男与事主在屋内,事主见到陈男友人一直未有回来,担心之下致电对方要求他尽快回来。可是,此时陈男突然亮出一把红色大铰剪,按在事主颈项上恐吓她:“妳已经没有机会了,妳就给我1次吧。”

事主吓得举高双手,多次央求陈男放下利器,可是她有感生命会受威胁而不敢抵抗,陈男于是放下剪刀性侵事主。事主趁陈男前往拿取纸巾之际,赤脚逃离现场,跑到附近致电给丈夫,验伤后报案。

法官判被告入狱7年6个月,以及须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示意图)

陈男在审讯时辩称,他与事主见面3、4次,透过友人的带领前往案发地点吸食毒品,当天与事主发生关系后,因为没给毒品予事主,加上事主发现其手机里其他女性对话讯息,惹得她不开心才会报警。

不过,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不相信陈男说法,认为被告假藉租屋之名,实则有预谋带剪刀前往犯案,导致女方无法抗拒,裁定其携带凶器强制性交罪成,考虑事主当时内心之万分惊恐、害怕及焦虑,性侵事件恐造成终身难以抹灭阴影,须予以严惩,因此判被告入狱7年6个月,以及须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