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召车司机被控图强奸女乘客 指侵下体 1原因获判无罪:好感恩
无罪释放!新加坡1名陈姓电召车司机被控企图强奸1名19岁醉酒女乘客,其间把手指放入女乘客私处及触摸胸部等,但他否认罪行,强调是双方你情我愿。法官审视闭路电视画面和“车cam(行车记录器)”录音后指,女乘客表现行为可判断为同意与陈男发生关系,陈男有充足理由相信对方是清醒表态,认为控方举证不足,未能“排除合理怀疑”,故判陈男无罪释放。控方原打算上诉,惟总检察署考虑案件情况及公众利益后,决定撤销上诉申请。而陈男代表律师早前指出,陈男一家人只想回到正常生活。
综合外媒报道,事发2018年5月19日凌晨近5时,地点在新加坡巴西立惹兰罗央勿刹一带。50岁电召车司机陈男被控企图强奸、非礼和性侵1名19岁醉酒女乘客。陈男否认控罪,强调双方是“你情我愿”。
案件于2022年审理,由于女乘客称不记得事发过程,法官只能透过陈男车上行车记录器录音、酒吧闭路电视影片等观察女乘客喝醉酒程度。不过法官指出,女乘客当晚虽然喝了5杯啤酒,但单凭喝醉不足以断定女乘客事发时没能力同意与陈男发生性行为。
法官又说,酒吧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女乘客在酒吧外拒绝友人送她回家,不断说自己情况良好,而且女乘客之后乘搭陈男车辆抵达公寓时,也有翻找钱包想付款,并称还没准备好下车,认为这些行为反映女乘客对周遭情况知情,称“除了口头上同意,(女乘客)的许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
另外,行车记录器亦录下陈男与女乘客部份不雅对话,更录下女乘客呻吟声,陈男间中将手指放入女乘客私处,也触摸了对方胸部。惟当女乘客说“不”时,行车记录器再也没录下女乘客呻吟声,女乘客之后叫陈男开车,这些举动让法官觉得,女乘客当时并非醉得毫无知觉。
法官续指,陈男口供事发过程始终一致,而客观上女乘客表现行可判断她同意跟被告发生关系,包括能适时和合理回应陈男问题,故陈男有充足理由相信女乘客是清醒表态,裁定控方举证不足,未能“排除合理怀疑”,判陈男无罪。
控方原想提出上诉,但法官2023年发表84页长书面裁决后,控方撤销上诉申请。总检察署近日解释,考虑案件情况及公众利益后,决定不提出上诉。
据报,陈男已婚,育有3名孩子,原任职销售经理,兼职当电召车司机,惟被控告后失去工作,改做送货员为生,陈男妻子亦准备卖楼筹集律师费。陈男知悉裁决后,透过律师告诉媒体指这些年倍感煎熬,如今案件有了好结果,让他十分感恩,又指一家人只想回到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