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给父母家用是毁掉人生最快方法?网友倡这情况不用给惹热论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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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养育子女成长,子女长大后为尽孝通常会给予父母家用,而家用在台湾法律中代表扶养费,若“父母无法负担日常生活开销”,身为子女须负担父母的生活费。

不过除了此规定外,法律并无强硬规定子女须定期支付家用。日前一名台湾网友在Dcard发文询问,“年轻时给家用”是不是毁掉人生最快的方式,引起网友热烈讨论。

指给家用造成恶性循环 最终导致所有人都不快乐(点图看原文全文及网民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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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常在网上看到如何在几岁存到百万(台币,下同)的教学,主要的基本定律几乎都是住家里、不用给家用、家里资助,再加上高薪、投资大盘等作为辅助,才可能在二十多岁存到百万。

然而,原PO质疑,若薪水普通又不住家中,光是扣掉房租、生活费,每个月就剩不到几千块,若还要负担家用,“直接往生都比较快”。

原PO认为,除非住在家中,将家用当成付房租,否则收入不高时,真的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硬要给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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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部分网友纷纷表示赞同:

“一堆父母就是情勒,觉得把小孩养大小孩就是要给家用,根本就是把小孩当成投资理财工具”

“真的,吸血父母就是毁掉人生的最快方式”

“这不就养儿防老标准亚洲家庭,存退休金不是最基本的观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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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网友则认为:

“家用我是自己给的心甘情愿,学生时期家人的付出我看在眼里”

“因为我爸妈在我没经济能力的时候养我并让我过的很好,我也很爱他们所以我愿意给,就这么简单”

“个人认为赚少可以给少,住家里更应该给,爸妈都花多少钱养我们养那么大了,还要他们用自己的存款养自己吗”

“‘年轻时给家用’是不是毁掉人生最快的方式?不是。‘年轻时不努力想办法帮自己增加收入’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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