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2学弟轮奸 淫狼辩称女方主动兼“无说不要” 终判罪成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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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醉行凶令人发指!台湾1名女大学生与2名学弟到租屋处饮酒聊天,不胜酒力睡在2名学弟中间,讵料睡到半夜遭2名学弟轮流性侵。事件终闹上法庭,学弟辩称是学姐“抠手心”对他性暗示,并主动亲吻,他才会与学姐发生性行为,又强调学姐没有抗拒或说“不要”。不过法官认定2位学弟狡辩,依强制性交罪各判处3年6个月刑期。全案可上诉。
半夜遭2名学弟性侵
台湾媒体报道,该名台南女大学生“A女(化名)”,上体育课认识2名不同学系的学弟。事发于2019年6月24日晚上11时许,A女邀约2名学弟到租屋处饮酒聊天,其后她不胜酒力,躺在床上与2名学弟聊天,并同意让2名学弟借宿。A女之后上厕所,回来发现2名学弟已经睡着,她只能睡在中间。
讵料睡到半夜,1名学弟突然触摸A女胸部及下体,她惊醒想翻身阻止,但被对方脱去衣服指侵再“硬上”得逞。没多久,另1名学弟把A女双腿擡起想“硬上”,A女挣扎不果也被对方得逞。
反事受害人有“性暗示”
庭上学弟辩称是A女主动抠他手对他“性暗示”,而他隔着衣服摸A女胸部时,她仍然清醒且没有拒绝,所以才会脱去A女裤子发生性关系。另1名学弟亦辩称是A女主动亲吻,才会与她发生性行为,强调A女当时清醒,没有抗拒或说“不要”。
不过法官审理后批评,2人为逞私欲无视A女意愿,侵害性自主权及身体自主权,犯案后又狡辩否认犯行,态度不良好,但考量2人已与“A女”达成调解,有实质补偿心意,依强制性交罪判2人3年6个月刑期。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