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阿叔巴士站前当街露械小便 网民斥黐X线:附近有公厕仲要…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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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露械便溺极其不雅!有深水埗街坊日前发文,公审1名男子在巴士站旁边公然小便,在大街张扬地露出重要部位,怒斥“黐X线”。网民批评便溺男子,“睇见就火X滚”,又指出其身处位置附近其实有公厕,甚至行前一点已有坑渠,但他照样选择在路边小便,因而不满怒骂对方“疴都疴落渠口啊,X街之中嘅X街”。

楼主以匿名方式在facebook群组“深水埗街坊会”发帖,直斥“黐X线”。从其上载图片所示,地点为深水埗元州街,当时“日光日白”,1名中年男子站于巴士站等候区,他直接拉下裤链,露械小便至马路边。

许多网民批评男子劣行,“睇见就火X滚”、“唔怪得头先行过咁臭啦”、“真系周围都系尿味”、“日光日白够胆咁样疴,一系精神病,一系High大咗”、“弹到成条裤脚都系尿”。

街坊指出其实中年汉小便位置附近就有公厕,有人更搜寻地图街景,显示距离他不远处其实已有坑渠,“疴都疴落渠口啊,X街之中嘅X街”,

相隔男子几步距离,其实已有坑渠,网民因而怒斥“X街”。(FB“深水埗街坊会”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8(1A)条,任何人不得在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其后再犯则可被罚款1万元。

另外,当众便溺亦有机会构成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根据法例第228章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或无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适当的地方大小便,有机会触犯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

(FB“深水埗街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