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北角码头写生 称遭公职人员1理由禁用画架惹议 康文署回应
公园是市民能免费享用的休憩地方,但并非所有活动也能任意进行。有画家近日表示,周日(11月12日)于北角码头附近,带同画架写生时,遭到公职人员以“康文署规定”为由,指他不能于该处使用画架作画。他感到不满并“以大道理据理力争”,最终职员离去,没再禁止他用画架。画家其后发文讲述经历,感叹“我想画好香港啫,咁都唔畀?”,帖文引来网民讨论及疯传,有人提到职员可能引用部分条例“执到正嚟做”。
康文署回复《香港01》表示,欢迎市民在辖下陆上康乐场地进行各式休闲活动,包括写生,但必须在不阻碍通道及其他使用人士的情况下进行。职员当日留意到有市民在北角海滨花园近北角码头附近位置竖立画架写生,基于竖立画架的位置为通往北角码头的通道范围,而当时亦正值人流较多的时间,遂向该名市民作出劝谕。
该名画家于facebook发文大呻,指周日(11月12日)于北角码头,即北角海滨花园附近位置,带同画架写生,纪录公园景色及游人活动时,1名公职人员走近,向他表示“康文署规定不能在此处放脚架画画”,要求他收起画架。
画家闻言感不满,认为他仅占用公园少部份地方,质疑对方未有理会同样占用公园的外佣,“但见到处都是三五成群的菲佣姐姐坐在地上,他们不去赶,但却跑来赶我”,甚至批评职员行为如同打压艺术自由。
画家直言“此一气非同小可”,决定“以大道理据理力争”,双方经一轮交涉,最终职员离去,没再禁止他用画架,“听我说完大道理以后,他也没有再来”。他事后指责任不在职员,“也不怪他,他也是照本子做事,最恨的是政府的政策”,又不禁感叹:“大佬,我想画好香港啫,咁都唔畀?”
康文署回应《香港01》表示,欢迎市民在辖下陆上康乐场地内进行各式各样的休闲活动,包括写生活动,但必须在不阻碍通道及其他使用人士的情况下进行。
上周日(11月12日),康文署职员留意到有市民在北角海滨花园近北角码头附近位置竖立画架进行写生活动。基于竖立画架的位置为通往北角码头的通道范围,而当时亦正值人流较多的时间,有市民进行其他活动例如跑步,考虑到在有关位置竖立画架进行写生活动可能对其他公园使用人士构成阻碍,本署职员遂向该名市民作出劝谕。
帖文引来网民讨论及转发分享,有人认为涉事职员矫枉过正,亦未有交代清楚禁止用画架的原因或理据,“唔通惊画笔同画框、画板、颜料都会变成武器?”、“条例系咁写,冇人叫佢有权用到尽,一定系人的问题”、“班保安钟意乜都管,佢觉得危险同妨碍系佢哋话事”。亦有人质疑职员存心针对,“纯粹系觉得你最易赶走”、“一向都系欺善怕恶”。
有留言推测,职员可能是引用 《游乐场地规例》作管控,据法例第132BC章 《游乐场地规例》第20条,任何人不得在游乐场地内,未获准许而竖设任何柱子、栏杆、栅栏、长杆、帐幕、小间、摊档、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而《规例》第21条亦指明,妨碍、骚扰或干扰正在执行职责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公职人员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