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求职被要求去旅馆面试 雇主讹称见客试应酬 台女遭灌酒性侵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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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时今日一职难求,求职心切或有机会误堕陷阱。有骗徒留意到1名台女在网上发布求职帖文,于是主动联络对方,讹称提供秘书面试机会,但称该职位需要陪同应酬。双方约好在旅馆见面,骗徒佯称客户到来前要先测试女方底线,最终未取得对方同意性侵得逞,而事后根本没有客户到场谈生意。女受害人报警求助,即使双方达成民事和解,骗徒仍被判囚3年2个月。

女受害人接受完“面试”才发觉自己遇骗,于是报案。(示意图/Getty Images)

根据判决书,案发2021年12月,邱姓男子在facebook见到女受害人上载的求职帖文,于是以提供秘书工作为由联络对方,而且一度声称秘书需要陪他和客户应酬,但应酬期间将有巨额小费,这份“笋工”必须经过面试,他才决定是否录取。受害人信以为真,双方相约在高雄市楠梓区一间旅馆房间进行面试。

面试当日,邱男和女受害人见面后,讹称有建筑公司客户稍后到来,对方可能会想要互动环节。邱男声称想先测试女受害人的酒量,以及和客户互动的亲密接受程度,并称小费会因应双方互动的亲暱程度而决定多少。

虽然女受害人一度说不,但邱男不断询问“如果(小费)是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同时要求她做出亲密行为。女受害人以为是职场需要,屈服下来逐一配合,但去到最后关头,邱男竟然未取得对方同意,强制性交得逞。

法官判骗徒入狱3年2个月。(示意图/Getty Images)

直到当晚7时许,女受害人离开旅馆,但迟迟未见客户出现,怀疑自己遇骗,于是报警求助,警方拘捕邱男,案件随即提堂。邱男一方辩称,他在案发过程中没有对女受害人施以暴力,而且双方达成民事和解,而女方更同意法院从轻法落,所以律师主张刑罚无须太重。

不过法官认为,邱男一直否认犯罪,甚至声称没有欺骗女受害人,不觉得他有悔意,加上邱男滥用女受害人的信任,以提供工作机会为由,违反对方意愿发生关系,案件严重程度等同向被害人施以物理强制性交,考虑到被告过往没有前科,因此判处3年2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