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青年“割包皮被切龟头”获赔$500万 政府上诉1原因砍至$21万
终身残缺应获多少赔偿?马来西亚1名23岁青年,于13年前(2010年),即年仅10岁时进行“割礼(割包皮)”时,遭医院切掉“龟头(阴茎顶部)”,且无法缝合,令他永久残缺。事后青年透过母亲提告,向医院及政府索偿,2022年法院判青年可获赔偿310万令吉(约522万港元)。政府及医院其后提出上诉,结果上诉庭认为损伤赔偿金额过高,于9月18日改判只需赔偿12万3,556令吉(约21万港元)。
事发2010年12月13日,当时年仅10岁的受害人进行“割礼(割包皮)”时,院方医药助理没按标准“割礼”程序执行,在男童阴茎的包皮仍包着整个龟头时一刀割掉,导致龟头和阴茎一分为二涌血。医药助理想驳回阴茎却用错缝线方法。
医药助理之后叫家属送受害人到士拉央医院,该院医生一度拒绝抢救,拖延很久才做手术。手术后受害人龟头消失,但医生称阴茎会在青春期“重生”,结果直到受害人17岁时,龟头都没按医生所说“长出来”。而受害人在10岁时经历事件后性情大变,异常沉默,长大后又因自卑不敢外出;至2018年,受害人透过母亲入禀,向政府、相关医院及助理等追讨赔偿。
高庭(马来西亚高等法庭组成之一)于2022年4月裁定,青年可获赔偿310万令吉(约522万港元),但政府及另外4个涉事单位于去年7月提出上诉,上诉庭认为损伤赔偿金额过高,于今年9月18日改判只需赔偿12万3,556令吉(约21万港元)。
最新判决是经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原因是认为受害人获得的200万令吉(约337万港元)“一般损害赔偿”过高,且没有任何文档支持,故“一般损害赔偿”减至10万令吉(约17万港元),而“特别损害赔偿”从10万8,356令吉(约18万港元)减至2万3,556令吉(约4万港元)”。
上诉庭也取消了高庭判处的总额100万令吉(约170万港元)严重损伤和惩罚赔偿,因为诉状中没有提及这2项损害赔偿,且没有任何基础批准这2项赔偿,但维持10万令吉(约17万港元)堂费。